1月23日我突然看到一个消息显示某商品被一位买家拍下付款了。然后我立刻看了下那件商品,就到我店里找了下这件卖完了。于是联系买家道歉并且给他退款了,退款之后我立刻收到一则买家投诉我的消息,内容是:“淘宝提醒您:您收到了投诉,请尽快解释:(19:51:43): 亲爱的 啊_美人计:买家 qichelingjian008 已发起对您的投诉(投诉编号:4001301230007407),请不要着急,您可以主动联系对方协商自主撤消投诉哦! 【重要提醒】 1:请您自查如果存在缺货、72小时未发货、虚假发货、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等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行为的,请自主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5%(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1元)的违约金给买家,避免扣分哦!同时,若您在系统中操作发货实际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原因无法及时显示跟踪记录,请您提供物流公司公章证明予以核实并注明具体揽件时间。 可点击这里上传支付宝交易号 2:请您自查如果存在承诺支付退货运费未履行的行为,请自主履行哦,请点击这里上传支付宝交易号,提升服务质量分数,减少违背承诺处罚风险 违背承诺规则请点击这里 ” 这位买家拍下的商品总金额是656元。按照淘宝说的要赔5%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那我就得赔买家30元,可是淘宝为什么要制定这种霸王条款,凭什么淘宝有权支配我们的钱?我事后问了很多同行说我是遇到专业诈骗钱的了,知道我这件商品刚卖完然后看我没来及下架就故意拍下付款好骗取赔偿金,毕竟我有一部分商品是实体店再卖,还有一部分商品是代销的,库存可能前一分钟还有货下一分钟就没有了,谁有空刚发现没货时就立刻上网把商品给下架了,谁有这么及时?这样不是让诈骗团伙钻空子吗?淘宝就制定这样的规则来让诈骗团伙钻空子的吗?还是这些所谓的诈骗团伙就是淘宝自己呢?这样也说不定吧,这样来钱也太快了吧,到处设定一些霸王条款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总之淘宝说什么好像我们就得执行没反抗的余地,并且制定这些条款时是在哪里告诉我们了吗?我刚开始注册淘宝卖家时也没这条。这是什么时候出的有告诉我们吗?现在新注册的淘宝店主还要强制考试,而我们当时又没有,我们完全不知道有哪些条款,更何况淘宝所有的规则都是他们自己制定的,特别是赔款这个,我觉得好好笑,淘宝是执法机构吗,他有什么资格来罚款?他有执法身份吗?我有问一些人投诉315有没有用。很多人说没有,说你们是官官相护那种,大的机构和小的钱数你们根本不去管,难道至今也没有一个可以监管淘宝的机构?请问你们可以做到监管淘宝吗?难道就这样让淘宝逍遥法网什么都让他们说了算?希望你们秉公办理,不要让我们寒了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