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淘宝网店(火箭通讯)购买了一部手机,商品描述里写的清清楚楚的全新原装正品港行,9月6日收到手机,9月22日凌晨发现手机充电接口有问题,马上上网留言给客服。由于以前的手机坏过尾插,也就是30-50元的事情,于是22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去了专业的手机维修店准备换尾插,发现是翻新机,并且尾插和焊点部分已经修过,没办法再焊没办法再修,12点左右上网和客服联系,客服扬言拆机不保,可是如果没拆机怎么会知道全新正品港行其实是翻新机,后和客服沟通答应尽快安排维修。下午4点把手机顺丰快递寄给卖家。24日卖家收到手机,结果催一下客服就威胁把手机寄回不管售后。 24日下午发起淘宝维权,提出了相关举证,卖家以次充好,以翻新机充当全新原装正品港行销售(包括手机无正规香港购买发票,无香港正品行货保修卡,手机串号为359419035696961,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查询不到手机信息,打电话给索爱官网客服也查不到相关信息。网店该产品描述内为全新正品行货,而该产品的评价页面内店主客服自己承认卖的是翻新机。发票问题,手机是9月2日付款,卖家寄给我的店铺发票显示居然是8月30日,另外手机本身是以900元包邮成交,而发票的价格是1300元,税务登记号440109557687397,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页上居然查不到发票和税务登记号的信息,怀疑发票均是虚假发票。卖家售后客服服务态度恶劣,一说维权就翻脸,客服“服了你这种人”“大爷一样”类似的话语严重伤害了本人,一再措辞极差,淘宝聊天记录举证号:d9550612_20120901_20120924。手机电池也并非为原装电池,而是假电池。本手机使用的电池为BST-41,通过网上相关辨别网站及图片(http://bbs.gfan.com/thread-2977558-1-1.html),这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本人购买的手机原装电池为假货,防伪贴是贴上去的,而不是和外包装一起无突起感,包装接缝也很粗。)而后致电淘宝客服,客服从头至尾以拆机不保作答,卖方店铺也未提交任何举证证明自己买的是行货,在此同样投诉淘宝客服不作为,如果认定举证无效,原因请说明,并请商家拿出证据反驳之前的证据,如果举证有效,怎么去处罚不法黑商,给我怎么的补偿请说明。淘宝在处理投诉问题上回避,这次的购买行为,质量问题和拆机是有前有后,有因有果的,淘宝客服认为不管我买到的是正品行货和以次充好的翻新机,都需要按照正品行货的三包准则来执行拆机不保,不能退货,而对于有理由和证据的消费者不予理会,怕得罪不法黑商,他们如果贴出买翻新机的广告相信即使价钱降到十分之一也不会有人去买,所以,他们可以肆意妄为的打出各种广告来欺骗消费者。不能以拆机不保就解决所有问题,拆机不保针对的是有三包的正品行货,而不是翻新机。本人并不是维修人员,也不会拆机之类,买到手机后从手机外观并没有发现问题,手机质量出现问题后本人拆开维修后才发现货不对版,难道拆机是手机虚假以此充好质量差不能退换保修的借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