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05-25 在淘宝网淘宝店铺(特色自然)购买一部三星I9220手机。卖家承诺开具真实有效的全国联保的发票,然而我收到的却是一张虚假发票。 1、卖家填开的发票无与发票票面本身印刷相符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发票无校验码 3、发票没有填开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经深圳国税www.szgs.gov.cn查询及0755-12366税务机关认定为假发票。我要求卖家重新填开真实有效的发票,然而卖家却迟迟不开。我无法拿着此张假发票进行售后服务,为此我只好在淘宝上维权(维权编号:32523293),要求开具真实发票,淘宝却不对假发票做合理解释,和卖家一起单方面要求我退货,卖家不开发票就是想偷漏税。我手持手机近3个月,我买此款手机就是有需要,而且我为此款手机付了全款,不存在买卖未尽的责任。我有理由拒绝退货,因为我没有交易的过错责任,相反是卖家失理又不履行承诺义务在先。交易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卖家收到钱却不开具如承诺所说的真实有效的发票,卖家存在交易欺诈后期又对交易实质欠缺应尽的义务,不能也没有资格单方面要求我退货,要求卖家开具真实发票是我的权利。根据《消法》第49条,我现在要求卖家“深圳市顺鑫千贸易有限公司”重新开具有效发票,否则要求卖家赔偿3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