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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单方面将卖家店铺降权十年,谁给他们的权利?

2012-08-16 11:40:28    山东省    于先生    点击:

我是一名淘宝卖家,7月24日事先无任何征兆的我的店铺被淘宝给予“全店商品搜索降权10年”处理,在淘宝“宝贝搜索”页面已经搜不到我们店内的商品了,基本和封店一样。之前并没有收到过淘宝任何通知,只是因为店铺浏览量和成交量突然异常下降,我们自己在淘宝网上搜索时发现搜不到店内的产品,8月4日打电话给淘宝客服,才知道‘美妆帮派’有个所谓的化妆品类整改通知,我们是“待整改卖家”之一,我问具体是什么原因被降权整改,客服根本说不出来,只是让我们提供10件产品的进货凭证。8月7日我们把进货单据和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传给淘宝,可很快就被驳回说凭证不符合要求。再次打电话给淘宝网,客服答复需要落实后给我回复,到8月9日17:21分淘宝回复邮件告知我必须要提供进货发票。因为很多商品都是去年进货,财务公司把发票早已做帐,无奈又让财务费了几天周折把发票找了出来,等8月13日早上准备上传发票扫描件时,却发现淘宝再次申诉窗口居然被关闭了。又拔打淘宝电话,客服答复因为超时申诉窗口已关闭,没办法上传凭证了,店铺降权也沒法恢复了。我问再次申请期限是多久,客服答复是5个工作日了。我不明白8月9日给我发的邮件到13日才刚刚进入第5天.而且说是5个工作日(那应该去掉11、12两天周六日),怎么会超过5个工作日呢?而且给我发的旺旺或邮件通知中根本就没有提到需要在5天内提供凭证。 我们销售的是正品,能提供有效的进货凭证,也不怕任何部门的检验,但仅凭进货发票就能分辨真假货吗?顾客的评价不是比发票更有说服力吗? 我不知道淘宝这次整改目的是什么,但整改方式绝对是有问题的。在淘宝开店的有几十万卖家,如果要整改,可以事先发通知给大家,要求卖家在规定期限前提供进货发票或其他凭证,如果提供不了再进行降权或其他处理。这样事先无任何通知,先降权再让卖家提供凭证,这种做法本来就是淘宝网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就算是工商打假,法院判死刑,公安局抓罪犯也都是先有证据才能执法吧,那谁给淘宝网的权利,就可以这样随意把卖家的店铺降权?? 虽然我们在淘宝网开店,但卖家、买家、淘宝网应该都是平等的立场,请相关部门能介入处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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