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二手市场,转让一台投影仪,买家在7月22日拍下并付款成功,淘宝订单编号198167481333168,次日我方卖家发货,到7月27日8点58分买家成功收取快递。 在7月28日买家旺旺联系我,说‘描述不符,不是描述的那种遥控器,要求退款’,我马上答应要求立即退回,可在后面7月31日(确认收货,支付宝自动打款到我卖家的最后一天),买家再次延期收货时间,在8月4日才申请退款,8月4日买家把投影仪发出,我还没有收到货。这是描述不符,不是质量问题,为什么用了8天之后才申请退款? 在支付宝的争议处理规则第四条里面写到,“4)退货程序:买家如需退货,必须在签收货物后的三天内(如有明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72小时为三天;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为起算时间,满72小时为三天)提出退货申请;如逾期申请退货且卖家拒绝接受退货,则本公司有权将争议货款支付给卖家。” 今天2012年8月14日淘宝客服,强行关闭此交易,并且连带我方的运费一共退款给买家,对此这样违背规则处理事情的淘宝客服,我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