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在苏宁易购下单买了一个海信空调KFR-35GW/ER22N3(2198元)和空调支架(30元),并使用招行网上银行付全款,当时显示当日送货,8月1日安装。大概傍晚6点多,空调支架送到,空调没到。数次致电客服,到8月1日下午得到消息说该款空调没货了,建议退货或者换货。我当时坚持要求苏宁履行合同,尽快送货,苏宁易购丝毫未提赔偿事宜。过了几天,经过数个电话的沟通, 苏宁易购说这款机器南京不会再有货,我发现这款机器仍然在福建、江西、北京等多地继续销售(至投诉时),所以坚持要让苏宁易购调货。在电话中,我给出了淘宝缺货的做法(赔偿30%,最多不超过500元),苏宁易购的答复是最多赔偿100元。被我拒绝。8月7日,苏宁易购的一个客服给出了所谓的最后解决方案,退货,赔偿10%,说是依据国家三包法,但是三包法规定是履行完合同后的修理,退货和换货问题,苏宁易购海没有履行购货合同。个人认为错误适用三包法,同时由于与苏宁沟通占用时间很多,被我拒绝,我当时给出了两个方案供苏宁选择:尽快送货,或者退货,赔偿300元。被苏宁易购客服拒绝。从此没有接到苏宁的电话。8月9日,继续拨打4008198198投诉,苏宁易购6641号客服告诉我,这个机器南京不会到货,可以退货,最多赔偿100元。 投诉要求:要求苏宁易购尽快调货后送货上门。或者退货,赔偿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