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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延保服务推卸责任不保修

2012-07-28 23:04:54    陕西省    黎先生    点击:

我于2011年5月19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了摩托罗拉XT702手机,并同时购买了两年的延保服务。今年7月份起,我的手机触摸屏出现不灵敏现象,主要是返回键经常触摸无反应。我去苏宁门店咨询维修,并电话咨询苏宁易购,告知西安只有莲湖路店可以做延保维修,于是7月28日将手机拿到苏宁莲湖路店维修。 在门店将手机交维修人员约半小时后,维修人员告诉我由于我手机的一个防水标变红,手机不能保修。并说手机防水标变红说明手机进水,所以不予保修。同时维修人员也认同手机部件无任何进水的迹象,仅一个防水标变红而已(我的手机绝无进水经历,且目前除触摸个别键不灵敏外各项功能无其他故障)。 我认为第一苏宁门店不愿维修苏宁易购网上购买的延保,第二在他也确认手机无任何进水迹象的前提下,依然以防水标志为进水标准而不予保修非常不合理,第三防水标是否可以作为手机进水的判断标准,纯粹是单方标准,我在网上查询,防水标在潮湿、出汗情况下也会变红,保修手册并没有对使用环境做如此严格的要求并知晓用户,所以此标准应当是单方面霸王条款。 我要求苏宁按延保合约,承担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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