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号在国美网买一海尔微波炉,到货打开一看炉身压瘪,4只脚放不平,申请退货,网站称不在取货区要自己寄去,寄费只能返还红券,使用红券支付的订单,退款结算只按照实际结算金额退款。用券时间2个月。 无奈7月3号只好用100元寄费换来的红券加78元又买一海尔电压力锅,今天收货外包装很好打开锅又压瘪了,因用券只能换货,不在服务区又得寄去,寄费又变红券,又得购买它的残次品,这样强买强卖,捆绑消费者无休无止,哪天才是个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 权向销售者追偿,所以在国美不予解决的情况下我请求海尔集团在长沙就近换货。我实在不想有在国美网再有第3次痛苦的购物经历了。 无论如何,我拿到手的2次都是海尔的问题商品,海尔的包装是否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