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问题按照淘宝的规定买家退货由卖家承担来回运费,但是客服却不按照自己的规定办事,直接发站内信说根据三包法规定未满50元的鞋子淘宝无法强制卖家提供售后,请自己联系卖家协商,如果48小时内没有结果淘宝将强行打款给卖家。 此卖家已经加入淘宝消费者保障协议,此物品也有淘宝发的保障卡,而且还特意去看了三包法,三包法只规定50元以上包括50元在内的鞋子售后保障时间,却没有写如果低于50元的鞋子三包法也不予保护消费者,虽然鞋子的价格加上运费只有29.5元,但是我是全额购买,卖家没有在购买页面写着此物品是残次品,是处理货,这个鞋子只是价格便宜了一些,但是特价商品,价钱便宜并不等于瑕疵商品,必须具有其应有的质量和实用性,所有买家仍然享受正常商品的“三包”。特价、打折商品与处理品有本质区别,商品特价便宜是促销的手段,其前提是不存在质量缺陷或瑕疵;“处理品”即是标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商家在销售此类商品时,必须要向消费者讲明处理原因,如没讲明商品仍享受三包法。 以前也有这种情况,鞋子不满50的质量问题纠纷,当时就给处理了,还是在确认收货以后,为什么这次就以未满50来处理。 我上传一下鞋子的照片,请您看看,给老百姓做主啊,钱不多,但是不能任凭我们这样被远在杭州的淘宝和卖家欺负。 只能上传一张照片,所以拼图了一下,您简单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