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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欺骗,淘宝爽约

2012-07-09 09:03:38    广东省    张先生    点击:

2012年6月18日在淘宝上购买了一个手机套,订单编号是155848598157985,收货当天发现质量问题,立刻向淘宝申请维权,维权编号是32001474。按照卖家给出的地址,将产品通过中国邮政寄回了卖家,包裹到达了卖家的邮局后,卖家拒不去邮局领取包裹,并以未收到包裹为由拒绝换货、支付相关的邮寄费用。 淘宝是如何处理这个纠纷的呢?淘宝给消费者的承诺到哪里去了呢?商家与卖家签署了“消费者保障协议”,在我购买的产品中商家给出了“消费者保障”和“7天退换”的保证。而商家现在的作法明显有悖于所做的承诺。不去邮局取包裹明显是卖家的责任!淘宝在处理这件事时极为草率,说什么我的维权成立,但淘宝不支持中国邮政的平邮挂号。而事实是在淘宝的交易原则上可以看到平邮挂号的指引。淘宝不是有所谓的先行赔付的承诺吗?现在难道不是履行承诺的时候?我作为没有任何过错的消费者,要求淘宝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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