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本人通过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从建设银行为招行信用卡还款1885元(而该款莫名被转入上海巨人网络公司),当时填写内容明确为信用卡还款,建行支付订单号信息也明确显示该款转入上海快钱北京分公司,订单号码为120701840542。快钱客服也认定建行1885元钱进入快钱,同时也表明该款已通过快钱平台进入上海巨人网络公司,并告知我巨人收款的订单号码1707296018804500,并让我与巨人联系退款,或报案,并说是通过钓鱼网站转到巨人网络,本人质疑从何认定不是快钱网络自身存在漏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对此快钱存在不可推脱的责任,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转账的第三方平台,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如否应审查是否有资格继续运营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