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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2012-04-23 08:00:00    京华时报        点击:

    消费者购买了商品后,商家的售后服务到底怎样?今后,消费者可以看“星”判断。上周六,中国商联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等共同启动“全国企业品牌评价活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起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开始实施,今年将产生一批“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企业品牌”。

  这一售后服务标准包含了配送、维修、投诉处理等15类具体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应向顾客明示商品的保修期限、维修收费、主要部件和易损配件等信息;涉及顾客使用安全的商品,应在商品上做安全提示,并明示安全使用年限等。在企业品牌评价中,顾客满意、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等诸多指标项,也要凭借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同。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姜明指出,全面推动企业进行“售后服务”国家标准认证,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按标准要求建立服务体系,参照标准对以往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另外就是促进企业以认证来约束服务行为,在获得认证以前,企业可以做高水平的服务,也可以做一般水平的服务,但是通过认证,就约束企业必须达到一种高水平,而服务水平的高低最终会以认证的星级向顾客彰显;三是获得国标认证的企业可以在产品包装和在服务场所使用服务星级标识,给消费者最直观的理解和信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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