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3月29日陕西前进路158号营业厅办理的电信手机卡153xxxx2631,大卡号码:898xxx09809130777761GP。此卡为本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办理套餐为:省公司预登陆套餐,有效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套餐包含3G-EVDO和1X\WLAN不限接入点连接上网,不限流量,一分钱一分钟,还包括基本通话和短信业务。咨询陕西电信10000号,承认此套餐。但是于2010年5月7日左右,陕西电信在没有任何通知本人,没有服务密码的情况下,私自更改我的手机套餐,更改为返乡易通卡套餐。不再承认以前的套餐信息,后经投诉处理,两天后电信又更改会原来的省公司预登陆卡套餐,并承诺不会再次恶意更改。然而就在2010年5月24日,我本人用手机号码和密码登陆陕西电信网上营业厅,提示此号码不存在,而且手机卡也不能上网了。。。。就在短短的一个月内,这是陕西电信第二次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恶意更改我的手机业务,再次致电091310000,他们也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只说反映问题,我想请问,我们用的是电信的服务,看重的是电信的企业诚信度!可是这一而在再而三的,电信根本没有将客户的利益放在眼里,难道这就是电信的服务宗旨吗???前两次的更改和改回,我都保存了网上营业厅的截图和通话录音,我保留起诉的权利!!!希望贵部能尽快给予解决,并要求陕西电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