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年初在深圳国美电器购买的惠普笔记本电脑DV4-1212,才买回去几天机器就噪音大,无法正常关机,后来又是无数次无法正常开机,这都不算什么,要命的是使用半年之后电脑屏幕出现闪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联系惠普后得知换屏需要等待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无法正常使用电脑,由于HP维修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苦苦等待一个月后,惠普为了更换了一块屏幕,经第三方检测软件得知更换的屏幕为08年的LG屏幕,而且针对我新换屏幕,惠普没有履行中国产品质量三包法的规定,本应该我换的屏幕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但是惠普只能在我屏幕原有保修期的基础之上延长维修屏幕所使用的时间,也就是延长一个月!汗... 惠普没有自觉遵守中国有关微型计算机的产品质量三包法!到后来,杯具再次上演,换的第一块屏幕用了不到半年再次发生闪屏,再次联系HP被告知继续换屏,要求全额退款时被HP拒绝后不得不继续换屏,等待了又是20多天,惠普给我换了第二块屏幕,检测发现还是08年LG屏幕...现在机器高温严重,时不时自动关机、死机、蓝屏,这样的机器实在是没法正常使用,花了将近7000元买这样的机器三天两头就罢工,我已忍无可忍,我在这里强烈要求惠普为我全额退款,并补偿我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请相关工作人员为我讨回公道,为所有惠普电脑受害者讨回公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惠普闪屏已经不是个例,这么大批量出现质量问题,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惠普为所有问题及其全额退款并做出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