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陕西西安电信私自更换1分卡套餐

2010-05-19 13:45:41    浙江省    邱先生    点击:

卡号所属地: 西安电信 在5月18日,陕西电信未经本人同意也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套餐资费。将归属权属本人的省公司预登录卡套餐卡,强制更改为省公司预登录卡套餐(新)!由此上网资费也随之更改为0.0005//KB! 陕西电信毫不顾及其客户的权益,不顾及消费者权益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擅自更改用户套餐,未经过用户任何的同意甚至无任何形式的通知下,徒然将上网费用提高了N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明文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16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悉,一分卡事件QQ群及相关淘宝卖家所述的不完全统计,本套餐的卡投入金额达万以上人民币。陕西电信强制性更改套餐,强买强卖的行为,实则是一个涉及交易金额上万乃至几十万人民币的巨大金额诈骗犯罪事实! 陕西电信网上营业厅明显显示给客户的信息是:省公司预登录卡套餐 结束日期:2023-12-31。 《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规定:对用户暂停或停止服务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 《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或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用户要求开通、变更或终止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推诿和拒绝,不得胁迫、刁难用户。 陕西电信在更改套餐之前未曾在24小时前通知本人,而突然变卦将原先的一分钱一分钟上网资费强制限定更改成其指定的业务:省公司预登录卡套餐(新)(0.0005/KB的上网资费) 《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五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卡类业务时,应当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不得发行超出服务能力的电信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与持卡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告知用户使用方法、资费标准、计费方式、有效期限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用户的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做出对持卡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单方面免除或者限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责任,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 若是陕西电信认为其本身无法承担好原先承诺客户一分钱一分钟上网资费的电信卡,那么何以要超出其服务能力发行本卡呢?而又何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以后毫无预兆性地强制更改本卡套餐资费,何以强制更改资费标准?何以在告知有效期止于2023年12月31日套餐后强行大幅度缩短有效期呢?试问,是谁给予了陕西电信如此强盗式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权力呢?试问,这于持卡用户而言,何来公平,何来合理一说? 由此

相关新闻: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