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8月1日花1580元在金乡移动手机大卖场购得摩托罗拉V8 2GB 手机一部,10月初打完一个电话后突然发现手机左下方出现一个黑点,半天后黑点变成2毫米长的小黑条。后来小黑条变大了。 10月27日由销售方拿到济宁中移鼎讯的售后服务处维修,维修人员并没有拆机检测就说是人为损伤,我发誓真的没有摔过碰过,表面并没有摔碰痕迹,售后的就说是人为的也太不付责任了吧,后来却说手机是我们自己使用的,说不清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但是只要是液晶屏损坏,就绝不保修。我说那如果是你们自身的质量问题呢?他说我们的液晶屏出厂之前都是经过检测的,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我说那如果是手机屏幕自身的质量缺陷,偶尔出现疲劳度达不到出厂要求呢?对方说手机屏幕能承受多大的压力真的不好说,还让我花480元来自费换屏幕。 现在那个小黑条不断的变化变成了1~2CM黄褐色的类似烧伤的裂痕,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评什么就说是人为的,他们作为强势群体评什么要让我们弱势群体来承担责任. 遇到这样的质量问题,这样的售后服务,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以保障 ,希望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