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30在广州洛溪国美店(电话:020-34548542)购买三星S3500C手机一部(手机串号359979021851276)。结果三天不到,后盖就划出了一道很深很长的痕。 出现划痕是因为这个手机是滑盖手机,后盖里面的一个螺丝安装不合格,没有拧进去,凸出来了,结果导致打开手机的时候,手机后盖就自动把手机前盖划出一道很长很深的痕迹。 我在8月4号下午,到三星在的检测中心——广州陵园西路广联礼堂综合楼3楼(电话020-83881277)去检测,那里的工作人员看完手机之后,说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质量问题,你可以直接拿着手机去你购机的地方换机。但是划痕是外观问题,不是性能故障,所以他们出不了检测报告 我在8月6号回到洛溪国美要求换机,洛溪国美一开始不予受理,一个所谓的经理要求我提供证明,证明手机不是我自己弄坏的。后经投诉,洛溪国美受理了我的投诉,希望给他们20天的处理时间。8月26号,我再次来到洛溪国美,洛溪国美说三星售后要求我提供身份证的数码照片(我不知道这是国家那一条法律规定)。一直到今天2009年9月17号,洛溪国美(电话:020-34548542),三星代理广州天音科技(020-83881139),和三星中国(客服010-64751880)仍然相互踢皮球,一直没有妥善解决我的问题。 三星售后服务流程死板拖沓是问题拖到今天一直没有解决的关键。因为三星公司认定这是外观的问题。但是三星公司就不会考虑,如果不是因为手机后盖的螺丝凸出来,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 其次三星公司店大欺客,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问题一直拖到今天的根本原因。我在8月16号打三星客服电话(010-64751880),服务人员说我帮我登记,会有专人受理。在9月17号,三星一个工号1825的客服回复时对我说:我通知你处理的结果,不能换机,并且强调这是最后结果。她说中国的三包条款规定:七天之内,出现性能故障,可以退换机。所以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我的手机不能退换。我问她,这个三包条款是否是充要条件,国家是否有法律规定,七天之内,没有性能故障,就不能退换机。她说是,这是国家规定,她可以重复十遍。作为一个天天和三包条款打交道的所谓专业的客服人员,竟然是如此的法盲!。我买了一部三星的手机出现了故障,四十多天过去了,都没拿到我的手机,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我要求三星公司出一个书面的道歉函给我,以示补偿,1825直接回绝,三星公司不会出道歉函,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我说你处理不了,让你的上级主管来处理,1825也是一口回绝,没有上级主管,她就是投诉的最终受理人员。如此可见三星公司的客服是如此的强势与霸道,如此的漠视消费者的权利。 而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2001年9月17日公布,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附件三《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主机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也是属于商品性能故障。我买的三星手机的问题,很明显是因为手机本身结构或者材料因素造成。 我的要求是:1、今天起1周之内换到新机;2、三星公司以及国美必须给我出一个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