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泰安市山口镇一职工宿舍楼建设的投资方,从淄博建材市场张维江(电话13678830340)处购买的工程专用瓷砖,品名为:广东佛山亚利斯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利斯瓷砖”,品质优等品,规格25CM X 40CM。交易方式为先付1000元定金,付定金后与2013年5月6日打全款(计39558元整,不含定金,张维江信用社账号:6223190313370709)后装车,定金与货款已支付,到货后经验收发现质量有问题,尺寸与订立时尺寸相差太大,与包装盒标明尺寸也完全不符,并且同一批货存在色差,并且无正规检验报告。要求张维江退货无果,初步断定为欺诈行为。 因本人工期紧张,并且已与贴瓷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现阶段瓷砖供应紧张,确实无法立即从别家购买瓷砖,本人要求张维江无条件退回所有不合格产品,并赔偿对我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