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保定楼市出现下滑现象,价格降到3000以内,当时我和妻子可以在所在的单位申请团购,价格相差无几,考虑到我的同事来往密切,所以决定在我单位购买由方正房地产开发的楼盘,到时候可以和我的同事住在一起,上班也很方便。当时局里和开发商草签了协议,我们因为感觉像单位买房一样就没有多考虑,首付10万元。转眼到了2010年的12月,正当我们疑惑房子为什么还不交余款时,方正房地产通知,房价按照3300元每平米交钱,这样每套房子要多付8万元左右,同时交工时间居然是30个月后,妻子单位房子都拿到钥匙了,这里居然还要涨价还要再拖30个月,我们不同意,开发商说,成本上升,原来的价格不可能拿的到,的确,房子的价格从当时的每平米2000多已经涨到了每平米4000多,如果不同意就退回原来的10万加利息,局领导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也是这个结果,仿佛我们现在只有一条路选择,就是交钱,然后等房子。我们要买的房子开发商的预售证都没有办下来,但是很多同事在局领导的工作下都准备交钱了。我想我最后也不会有别的出路。这样被开发商黑,心里窝火啊 馨和家园和盛和家园是在电业局广泛的宣传下,并明文规定这两个小区是团购价,还说是为职工谋福利,但是广大业主并不了解开发商及楼盘的具体情况。 在购买该小区时是按当时的市场价购买的,并没有受到什么优惠,并且,馨和比盛和的价钱还要高。 开发商擅自涨价。馨和和盛和两个小区同时签订的购房协议和预交的10万元房款,合同规定盛和于2011年7月交房,馨和于2011年12月交房,均价2700元。(馨和比盛和价格高出100元)2011年7月,盛和小区交房并赔偿业主违约金,但是2011年底,馨和并未交工,更没赔偿的相关意向。更令人费解的是,电业局竟然擅自做主答应开发商的无理要求,把违约金全免,把工期延后,把合同规定的集中供暖改为壁炉供暖,而且对集中供暖的配套设施费没做任何说明。接踵而来的是,电业局出面和开发商私下达成协议,未经购房户同意,电业局私自作出让步,并说服职工,强制把分期付款和贷款的购房户以3天为限补交全款,并且开发商承诺不再涨价。可是2012年8月馨和小区又以地皮涨价,原材料涨价为借口,把房价涨到了3300元,并威胁广大业主说他单方可以私调我们所购房的房号。种种情况表明,电业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电业局也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因此,电业局只能以自己单位的名义打官司。同时,如果电业局和开发商协商没有结果,大家有权追究开发商和电业局的法律责任,也希望局领导于10月15号之前给予答复。 值得一提的是,保定市众多开发商中个人购买或团购的均未涨价,个别小区(如蓝城公寓)在市政府的有力打压下,最终还民众以公道,对开发商的恶性有效的给予了制止。方正集团单方面擅改合同,接二连三的涨价却屡屡得手和电业局有直接的关系。如果电业局在10月15号之前没有解决此事,广大业主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应积极行动起来,到市到省到中央上访,电业局无权干预。当前,国家正在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抑制房价上涨,在这样的背景前提下,馨和家园开发商私自涨价,单方面违约正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