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沛县天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03-14 16:17:20    江苏省    张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0年8月份在沛县天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广利开发的汉景华城小区定购3#门面房两套,当时该销售处负责人承诺,房屋单价6800元/平方【有录音】,并要求交纳定金伍拾万元。而且将于2011年8月份开盘,【如今痛恨自己是个法盲,让自己的血汗钱交给了这群饿狼】终于等待到了2012年1月被告知可以上房了,可万万没想到开发商竟然私自把单价调高到13800元/平方,购房者多次找到开发商办理相关合同,他们总事互相推诿说,让我等待。每次焦急的期盼,否则不给签订正式合同,而且还串通沛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扣押购房者24小时并签订一系列不合理的协议,【12的天气寒冷彻骨,就这样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扣押购房者24小时,天理何在啊。由于本人身体虚脱,导致旧疾复发,开发商和新城派出所【后者是国家机构,竟然做了坑害人民群众的刽子手,和黑心的开发商狼狈为奸,合伙坑害人民群众,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他们的行为让我精神和物质都受到严重的伤害,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眼睁睁的打水漂。天理何在啊。 根据本人的查阅,该开发商已经严重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建住房【2006】66号,沛房发【2011】号文件,黑心的开发商统统的违反了相关规定。他们违规暗箱操作和一些政府部门的利益相连,一个老百姓期待当世包青天睁开双眼看看被乌云遮盖的天,期待......一个老百姓的呼喊............。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