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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兴房地产在保利茉莉雅苑项目上欺诈性销售

2012-02-21 21:43:29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0年6月底购买保利兴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兴区开发的楼盘“保利茉莉雅苑”住宅一套。2011年12月30日收到入住通知书,去办理收房时发现很多问题,于是大部分业主当日拒绝收房,并组织维权活动,但无结果。 开发商进行欺诈性销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上明确约定的“市政供暖”已被贵公司单方改为“小区集中供暖”。8号楼上已树立起了一个大大的烟囱,不分昼夜地喷着白烟。这与贵公司销售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的条款完全不一致。 二、地铁与小区无法联通。想当初,我们中的不少人就是因为贵公司的“地铁直接入户”的概念才选择购买茉莉公馆,而现在,“地铁入户”到现在仍无说法。 三、小区园林绿化较差。现在都已经到了应该交房的时间了,但小区内的绿化仍然是惨不忍睹,很多地方就是一块塑料布盖着,这样子实在与我们买房时沙盘的绿化规划相去甚远。 四、其他公共设施不全。7-14号楼尽管已经封顶,但是进入小区内,相当一部分社区道路泥泞不堪,车库还在抢修,电梯间只是白墙,偌大的大堂下只有一个仅容纳2人进出的大门。房间内,暖气仍未开通,房间内墙面肉眼即可看出高低不平,27层的大高楼前后阳台仍然裸露在空气中,由谁封、谁付费到现在都没有说法。 五、规划变更问题。根据我们买房的时候沙盘的规划,12号楼前并无LOFT。而在12号楼业主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后,贵公司对沙盘进行了修改,并无视业主的抗议修起了LOFT。LOFT盖起来以后,对部分12号楼业主的采光造成了较大影响。 还有一些其他问题,可在保利茉莉公馆的各大业主论坛上找到。 鉴于业主意见较大,开发商于2012年1月11日在业主论坛和售楼处门前发布了“关于举办保利茉莉公馆收楼咨询服务及亲情回馈活动的温馨提示”(全文可见:http://bj.bbs.house.sina.com.cn/thread-10442962-1.html),但在政府的网站上查不到提示中所说的“《关于新城北区2号地住宅及公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2010)规大审函字10号》”文件,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保利茉莉的楼盘一期开盘的时间是在2010年6月底。所以即便文件存在,如果公示的时间在销售之后,也应该属于欺诈性销售。 因为很多业主是刚需购房,现在都需要负担高昂的房租和月供,所以,选择收房后继续维权,以便尽可能的减少损失。但在收房后仍有很多问题需要开发商陆续解决,比如墙体大范围开裂、混凝土墙倾斜、门洞倾斜、主下水管道倾斜较大的问题很多。在近日的维保过程中开发商态度仍然蛮横,对出现的问题不予解决。 鉴于以上所述问题,我认为,开发商在11年12月31日未满足交房条件,应该赔偿我不满足交房入住条件的违约金,并对后期房屋内的质量问题应给予补偿。 房屋买卖涉及金额巨大,基本需要我们工薪阶层大半生的积蓄。我们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得到尽快解决,以保证广大群众的权益。 企盼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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