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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阳光保险”疑似联同东亚银行放贷收取高额服务费

2020-04-01    广东省        点击:

在线投诉:2017年11月2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联同东亚银行中山支行,为本人发放阳光信保消费贷10万元,采用等额本息方式分36期还款,东亚银行在每月还款日自动划4771.73元,其中东亚银行自扣3071.73元期分的本金和利息,为阳光财保代扣1700元期分保险费, 并故意隐藏借款合同和保险合同。现本人已足额还到第27期,类摊计算,若还完36期,东亚银行收取110582.28元的本金和利息,阳光财保收取61200元保险费,保险费高于本金的利息6倍,总还款额171728.28元,综合年利率达39.32%,畸高的保险费本人实难承担,类同事件在其他第三方投诉平台对阳光财保的投诉量不计其数,也未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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