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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被曝虚假宣传 律师支招:网红应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22-03-15        雷玄    点击:

文/本刊记者 雷玄

数据来源:百度「问一问」

网友问题:网红直播被曝虚假宣传,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典型事件就是知名直播卖假货,还有层出不穷的卖假酒,直播间的商品和到手的商品质量不一致等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支招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沙立星律师

网红直播进行虚假宣传提供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如果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即直播平台和直播网红,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知名主播直播卖假货、卖假酒的案件中,假酒等均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网红进行虚假宣传的,应当与提供商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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