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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车主诉质量缺陷索赔难

2015-08-05 09:41:31    中国质量万里行    记者 刘回春    点击:

  “2015年6月21日下午与妻子开车外出办事,直至归来期间开车时间36分钟,回家就将车停在门前路上5分钟,突然发现机舱前部冒烟接着起火”,山东德州的郑先生于2012年2月购得一台长城汽车,直至2015年6月21日车辆发生自燃前一直在4S店内保养维修,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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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的长城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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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长城汽车发动机前仓

  这是7月2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接收到的一则投诉,而对于这样的投诉,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投诉平台上,屡见不鲜。在跟每一个投诉人的沟通交流中,都能听到消费者不同的维权经历和对维权之艰难的述说,也有生产厂商的无奈,还有部分厂商的推诿和扯皮。

  汽车自燃事件随着汽车使用保有量的增加而逐年增多,已成为影响车主行车安全和财产损失不可忽视的因素。

  同时,汽车自燃后的索赔纠纷也困扰着每一位不幸的车主,《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梳理近400条关于汽车自燃的投诉,看看到底车主遇到了哪些困扰。

  新车也会自燃

  大多数车主认为,车辆自燃源于汽车老旧,货电路老化或润滑油燃油泄漏高温,导致燃烧。而据投诉案例显示,自燃车辆并不仅仅局限于老旧车,相反投诉案例中,自燃车辆都不能算作旧车行列。

  湖南常德市宋先生2015年5月21日19:00外出吃过晚饭刚好到家,车还未挺稳发现车头右前方冒烟,几秒后出现明火。下车查看,发现火势非常迅猛,一下子烧起来了,马上从家里抽出院子里浇水的水管浇灭。自燃车辆为2014年5月27日购买的探险者,车龄未满一年的。

  贵州罗先生,时风汽车买了一年多,在2015年5月10号早上发生自燃,经过119消防队坚定是电路短路引发火灾。

  北京通州陈先生汽车刚买半年,并无改装等行为,自燃。

  吉林省松原市闫先生,购买比亚迪F3出厂日期2012年11月14日,油气两用车,在2015年3月5日晚19点08分,停放在楼下的车辆突然自燃,车辆烧毁。

  陕西延安霍先生,2014年10月30日买的新车,2015年1月18日中午1点预热中自燃。

  投诉中自燃车辆车龄最长的不到4年。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大量事实证明,即使是新车,也会自燃。

  自燃车辆不分级别

  投诉案例显示,在无故自燃的汽车当中,不仅仅是低级别车,一些高级车业频频出现,从几万元钱的面包车到几十万元的奔驰,车型涉及广泛。

  湖南娄底市梁先生开的是一辆奔驰ML350,2014年6月23日上午11点16分,车停在开发区停车场,12点10分下班后来取车,发现该车引擎盖板内冒烟,车子自燃,破窗灭火损失严重。后经过省级专家鉴定为质量事故。但是,奔驰厂房对此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把车当废铁放在修理厂至今。

  江西省上饶市的朱先生的奔驰于2014年6月7号在泉州迎宾大道中升之星奔驰4S店购买,是一辆新款奔驰E260L,开票价为448200。朱先生满怀高兴的心情接车回来。但是让人想都不敢想都事情发生了。

  2014年6月18日下午2014年6月18日下午朱先生开着爱车去办事都时候,突然车前冒起了黑烟,出于本能反应减速靠边,但是刹车这时候根本不起作用。由于开都比较慢,当时旁边没太多人,朱先生用钥匙关闭发动机后车子靠边缓缓地停了下来,这时候车子前面已经冒出了明火。后面消防大队和交警都陆续赶来,消防用了近一个小时都时间把火最终扑灭。朱先生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看着自己用毕生的心血买来都爱车就这样被烧的面部全非,心里在滴血啊”。

  吉林长春刘先生2012年12月20日在长春奥迪昌融4S店购买了一辆奥迪A4L,车辆自在4S店提走后未做过任何改动,所有保养及维护均在指定4S店进行,至2014年1月10日车辆行驶了15000公里。1月10日在行驶途中,车辆副驾驶处出风口突然冒出浓烟,窜出火苗,车辆自燃。

  事实再次证明,并没有因为车辆级别高而不存在自燃现象,还是应该用车时多注意检查,避免自燃事故,防患于未然。

  不保自燃险

  车主购买自燃险的比例少之又少,占比达不到一成。根据调查,大部分车主认为,购买自燃险没有必要,白浪费钱;有一部分车主不知道自燃险需要单独购买,认为日常所说的保“全险”即包含车辆自燃险,车辆自燃损失属于车损范围;只有少部分车主因为贷款购车,属于被迫购买。

  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如果因人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如果在车辆内放置打火机、清新剂等易燃物受热膨胀发生爆炸,不是车辆自身系统原因,也不属自燃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是不会对车主进行理赔的。

  由于车主没有为车辆加保自燃险,车辆自燃后给车主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也加剧了车主与车辆生产销售商纠纷的难度。

  厂家推诿拒担责

  新车发生自然后,车主一般都会怀疑汽车由于质量缺陷引起自燃,可是厂家却不会这么认为。即使有出现场的消防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也不会被厂家认可。

  车主要求厂家承担责任,多数时候4S店会要求车主委托厂家进行问题鉴定,到目前为止,观察汽车自燃的投诉案例,还没有一例厂家承认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但有不少车主经过不断维权,会得到一部分损失赔偿。

  尽管,具有法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质量认定,但目前鉴定机构不针对个人开发,如要鉴定需要先通过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做出鉴定认定。一方面,由于车辆烧毁严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不好确定;另一方面,由于先前厂家已进行过拆车检验,无法再进行鉴定。但是,无论如何,没有厂家的主动配合,仅高昂的鉴定费用就足以吓跑绝大多数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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