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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延期

2015-01-26 09:52:00    华夏时报    文/刘珊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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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于2015年1月面世的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未如约而至。

  据了解,目前《办法》的修订工作面临的问题非常复杂,除了近期日渐复杂的厂商关系,更为关键的是,《办法》与其上位法《反垄断法》有冲突之处。此外,汽车品牌授权制度的合理性也一直存在质疑,而究竟授权该不该存在,应该如何授权又有颇多意见分歧。“修订工作若把此类问题一一纠正短期内恐有难度,而修订之后,又将触及利益相关方的既得利益,进退维谷。”有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矛盾集中

  目前,关于《办法》修订的各方意见均已交付商务部,但商务部方面却始终没有对外公布修订进展及公示日期。对于《办法》修订是否搁置的疑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只用“不能说”三个字来回答。但是,罗磊却介绍了现行《办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修订的重点。

  “《办法》修订的基础是解决市场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罗磊解释称,“这一突出问题是长期以来厂商跟经销商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罗磊表示,从汽车流通协会收集到的经销商意见来看,问题多存在于销售价格倒挂。“目前,经销商把厂商的所有返利全部返出去,仍需自掏腰包。”究其原因就是产能过剩,“厂商对汽车市场形势估计过于乐观,这就要求权威部门对市场预测更加精准,如果数据预测未来(销量)上涨10%,结果只涨了2%,就会加剧这种矛盾。”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自2014年6月起,经销商库存系数始终高于2013年同期。纵观2014年全年,有8个月库存预警指数超过警戒线,近7成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经销商反映,厂家向经销商搭售滞销车型,为清库存,经销商只能降价销售,出现价格倒挂。”

  而在岁末年初,厂商与经销商的矛盾更是集中爆发。由于95%的一汽丰田经销商亏损,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代表523家经销商向一汽丰田索要22亿元人民币补贴;宝马[微博]经销商联合向汽车厂家提出索要60亿元额外返点等多项要求;东风本田北京经销商也开始拒绝进车……

  新《办法》能否令厂商与经销商的关系从博弈回归理性仍未可知,但至少在现阶段,《办法》的修订已经赋予了经销商一定的希望。

  法律冲突

  而影响《办法》修订迟迟未能出台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与上位法《反垄断法》之间存在冲突。

  据了解,《办法》颁布于2005年,而《反垄断法》颁布于2007年。“由于时间上的倒序,因此《办法》在某些条款上与《反垄断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办法》的修订要把这其中不一致的地方修正过来。”罗磊称,“《反垄断法》是经济层面的上位法,所有的政策、法规,必须以《反垄断法》为准。”

  事实确实如此,《反垄断法》确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而根据现行《办法》,目前国内汽车销售普遍采用的4S店模式,在零部件配送、维修及价格等环节均有垄断之嫌。

  “由于《办法》是部门规章,因此征求了很多意见,而《反垄断法》更多的是基于法律援引,因为不存在利益平衡,并未广泛征求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进一步解释,“部门规章其实最后反映的可能是一种行业的利益,或者是各方面利益的综合平衡。”

  反观此次《办法》修订,牵涉的部门不可谓不多。《办法》是由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所以修订需要三部门共同协商。而在2014年12月对《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征求中,包括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8个政府部门,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5个协会均收到了商务部下发的相关函件,被要求对《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再加上涉及切身利益的厂商、经销商,征求意见成为一项庞杂的工作,但一项根本的宗旨是,法律的权威性必须维护。

  授权博弈

  《办法》的修改旨在重新界定整车厂与经销商的利益关系。“过去在汽车销售领域,始终存在政府以政令的形式和规定销售的形式——厂家授权,而厂家授权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品牌管理办法的修订可能会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罗磊称。

  根据现行《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对销售未经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蒋苏华认为,《办法》与《反垄断法》的问题关键是授权制度问题。

  究竟要不要授权、怎样授权也经历了各方博弈。在去年12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对《办法》的修订意见稿中建议,“在首次授权经营期限满后,汽车供应商应对经销商的授权经营期限自动延续5年。”事实上,去年9月商务部举行座谈会之前,取消品牌授权的声音甚至占据上风。而近期庞大集团在河北张家口建立的“汽车超市”或可以看做国内经销商集团对不同经营模式的探索。

  但是,对于是否会允许经销商多品牌经营,业内仍存有较大争议。在公开的表态中,代表整车厂利益与立场的中汽协人士明确表示,汽车产品特许经营是全世界的通行办法,改变的可能性并不大。而这与代表经销商利益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观点相左。

  包括各大厂商、经销商,乃至8个政府部门、5个行业协会牵涉其中,《办法》的修订工作无疑面临复杂的境况,短期内《办法》的出台或难以成行。而按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的说法,“以现在的进展和流程来看,新《办法》大概要到2015年年中才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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