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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完整知识链实力 激光电视“仍需努力”

2015-01-26    中国电子商会    文/陆刃波    点击:

  CES展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厂商和观众,激光电视作为“第四代电视”引起了消费者格外的关注。其实,激光早在20世纪初叶就已经被现代物理学之父爱因斯坦所发现,并于1960年制造成功,应用于通讯、测量、医疗、军事等领域,而作为一种光源,激光却是在近十年才真正走入显示领域。此后,激光显示技术迅速成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内容,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也将激光显示列为战略新兴产业。而与人们生活最为密切的显示则是电视显示范畴,激光电视也顺理成章地受到人们关注。

  所谓激光电视,实际是糅合了激光光源与超短焦投影机技术的崭新产品,利用半导体泵浦固态激光工作物质,产生红、绿、蓝三种波长的连续激光作为彩色激光电视的光源,通过在激光器前面安装专门的晶体或光导生成红绿蓝颜色,然后在这些材料内通过所谓的聚焦将激光转化成期望的颜色。与自然光色域相比较,传统显示设备只能再现人眼所见颜色的30%,激光电视能够覆盖90%;作为偏振光的激光光源,是最适合表现3D效果的光源,可以说在3D显示领域,激光电视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而且激光电视普遍都搭配了100英寸的高增益抗光幕,具有极佳的抗光性能,很大程度地维持了显示设备本身在色彩、亮度、对比度等方面的性能;与同尺寸的平板电视相比,功耗、使用寿命以及价格等方面也有明显优势。

  从最初的CRT电视到如今的激光电视,其制胜法宝不再于技术怎样的先进,而是取决于价格和消费者体验,目前激光电视价格相对较高、消费者体验虽然有先进之处,但是对比LED的成熟,激光电视还需要将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的成长时间,也需要加强相关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扩充融资渠道和投资力度,避免国外企业通过商业合作等形式的渗透、抑制我国激光显示产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海信、长虹的“站队”是具有前瞻性的市场预测式的占位,凸显了其竞争实力,推动行业的激光显示发展,却不是当下主流的消费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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