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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认错说明羞耻感“一丝尚存”?

2012-06-06    中国质量万里行    向 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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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认错说明羞耻感“一丝尚存”?

  企业出了错,又不肯承认,有人说这是没有了“羞耻感”;不认错也是一种无赖行为,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也恰恰说明它还有“羞耻感”。俗话说“知耻近乎勇”,指的是犯错承认是敢作敢当敢面对的英雄行为。但是“知耻不勇”,说明内心虚弱,说明害怕。有害怕,就有救。

  不肯认错,特别是显而易见的错,说明知道这种错不是好事,如果承认,让事情大白于天下,就会令人不齿,自己心里会过不去,感到丢人。如果真是强盗,什么都不怕,无所谓了,“我就这样,你能把我怎么样?”这样反而就会让人真的对它绝望了。

  所以,相对强盗来说,不肯认错的无赖行径,就算得上是因恐惧而仍有“羞耻感”。甚至可以说,这些企业嘴上不说,也会因内心恐惧羞耻而不安,也会有所更改作为。

  心理学上称:羞耻是个体因自己在人格、能力、外貌等方面的缺憾,或者在思想与行为方面与社会常态不一致,从而产生的一种痛苦的情绪体验。这个概念中有两点需要关注:一是“社会常态”;二是“情绪体验”。什么是社会常态呢?我们这个社会的常态是什么呢?记得有的官员出事后说:现在谁不贪呀?谁没几个女人呀?我这个错算什么呀?当自己认为已身处常态的时候,就不会产生“羞耻感”这种情绪体验,更别说什么“痛苦体验”了。

  有“羞耻感”的个体往往会感到沮丧、自卑、自我贬损、自我怀疑,甚至认为自己对事情无能为力而感到绝望。从这些表现我们可以看出,近些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药品,总之“衣食住行”各方面的重大事故,许多企业一开始都不承认,而是勇敢地“公关”——找到能借用的各种资源,主要是权力资源,用尽各种方法掩盖丑事,企图用这种习惯性的、不知是羞耻的办法,去掩盖另一种羞耻。其中很多企业是用“社会常态”

  已然如此来寻求内心平衡的。逐渐地,大家相互仿效,“用一种羞耻去掩盖另一种羞耻”就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种常态的羞耻了,慢慢地,很多人就不以为耻了,甚至反以为荣了——能平事,有本事。这才是社会无救和可怕之处。

  如果犯了错,公开的情境会强化羞耻感,而减少羞耻感最容易的一个办法就是自我孤立,让自己远离他人;所以中国目前才会有很多抑郁、甚至跳楼的人;才会流行“宅男宅女”。但减少羞耻感最好的办法,就是勇敢地面对错误,主动积极地改善自己的行为,因为企业不是个体的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总是要面对人群的。

  再说回个体。健康的羞耻感是个体心理发展的自然结果,是人适应社会生活、改善自己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而过少或过多的羞耻感都是不健康的,都是一种心理疾病,对个体发展不利。

  现在公开抵赖的人和事很多,这是羞耻感太少的缘故。另一种情况是羞耻感太多,例如:官员财产公开问题,说了那么多年,就是不公开,说明官员的羞耻感太多了,这也是不健康的心理表现。如果太多,内心就会沮丧、抑郁、自卑、自我贬损、自我怀疑,到最后就会认为自己对事情无法把控,从而产生绝望心理。作为人民的公务员,这样的结果对你自己不好,也是对人民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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