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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阴霾下的“上市”公司云集

2019-04-22 15:46:37    第一直销网        点击:

  被称为拼多多第二的云集,正在全力冲刺“会员制电商第一股”。

  3月21日,云集正式向美国SEC提交招股书,代码为YJ。也就是在这一天,中国消费者报发表了多名消费者在云集平台上购物之后接到诈骗电话,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报道。随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集是否涉传展开调查。

  前一秒还飘在云端,下一秒就跌落谷底。这样的落差,很形象地在云集身上上演了一遍。

  “帮你赚钱”的云集

  云集原名叫云集微店,是由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APP产品,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运营,为会员提供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商品。

  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云集GMV(成交总额)分别为18亿元、96亿元和227亿元,其中2018年GMV同比增速高达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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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集表现不俗,被不少人看作是下一个拼多多。可实际上,云集比拼多多还要早4个月上线,是中国较早试水社交电商的平台之一。

  据《中国企业家》杂志报道,“云集2018年营收130.15亿元,已无限接近拼多多同期的131.20亿元,远超有赞、微盟两家微信生态服务商。”在净利润方面,云集近三年的财务表现也比拼多多更为稳定。“2016~2018年,云集净亏损分别为2466.8万元、1.05亿元、5632.6万元,逐渐收窄,而拼多多2018年亏损则高达39.58亿元。”

  尽管看成交总额,云集与头部电商几乎没有可比性,但云集创始人兼CEO肖尚略说:“云集不是与这些电商巨头产生竞争,而是钳制了他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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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集采用的是最早由阿里集团学术委员会主席曾鸣提出的S2B2C模式,帮助用户一键成为店主。S (supplier)是供货商,B(business)是商家负责分销业务,C(customer)是客户也是采购商。这种模式下,产品的品牌是S的,S生产产品并且向B供货,B则一方面从S处进货,另一方面向C铺货商品提供一件代发,C可以向B进货销售给自己的客户。

  云集发展势头迅猛,甚至被看作是最成功的S2B2C新型电商模式代表。

  促使云集成功的逻辑是,既然用户流量都是花钱买来的,为什么这笔钱给流量平台行,给用户就不行?

  因此,有了这套“帮你赚钱”的逻辑加持,云集采用多级分销的方式,实现了社交裂变的扩散,在成立仅一年时就集结了30多万名店主,其中不乏微商达人。

  也就是说,那一年里,平均每天至少有 821 人成为云集店主。云集先是帮用户“赚钱”,再依靠这些用户去吸引更多的用户流量加入。

  为了将用户转变为店主,云集将产品利润让步给用户,只要在平台上缴纳398元会员费,就可以成为会员,个人店铺同步开启,自购可优惠,推荐别人购买云集产品,可获5~20%不等的提成。

  后来,云集将用户统称为会员,此前的付费店主改称为钻石会员,但钻石会员仍旧可以在云集上开店,将商品分享给他人。

  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云集用户数从250万暴增至2320万,付费会员数则从2016年的90万,发展为2018年的超过740万,这意味着每个付费会员通过社交分享,平均能为平台多转化两个消费者。

  据资料显示,2018年,云集66.4%的交易额由会员完成。2016年至2018年,云集会员收入分别达到1.56亿元、5.1亿元和15.52亿元。云集用户的复购率更是达到惊人的93.6%。

  云集靠着“帮你赚钱”的逻辑,不断变换着手法,在一众社交电商中脱颖而出,但其实际的操作手法却已经不知不觉游走在法律边缘。

  “迟来”的罚单

  2017年7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云集微店有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超958万元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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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云集微店,就是现在的云集。

  随后,肖尚略向云集店主发出一封公开信,针对上述事件作出了“回应”。他在公开信中写道,“接到了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张迟来的罚单”,并解释上述罚单是针对云集微店两年前的APP地推模式。

  据了解,云集的地推模式是指,在交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后可成为“店主”,随后可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当“店主”邀请人数数量达到160名和1000名时,“店主”将成为“导师”和“合伙人”。“店主”成为“导师”后,每发展一人可从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合伙人”可拿走70元。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

  肖尚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张罚单是我们为探索社交电商发展交出的学费,也是云集微店从稚嫩走向成熟的转折点,帮助我们及早发现了自身不足,促进我们更健康的成长。从这个公示的另外一面,大家可以看到的恰恰是云集微店的商业模式已经合规上路。”

  他还表示,云集当时的经营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活动是有本质区别的,已就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

  可事实上,还是有不少法律人士认为,尽管云集微店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模式变成了三个层级:经理——主管——店主,但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本质还是差不多。

  2017年8月,云集被罚款不久,云集微信公众号“云集服务号”被永久封号,其官方小程序“全球精品分享”也被微信官方关闭。目前,该账号已无法通过微信号或者微信ID搜索到。

  当时,腾讯方面对于封号给出的回复是:“一直以来,微信公众平台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公众帐号或公众帐号主体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平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限制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由于经用户举报并核实,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已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将永久封禁相关公众帐号,并限制相关主体公司注册其他公众帐号。”

  肖尚略对此回应,“我们没有做错,云集微店所受到的处罚是因为两年前的经营模式,2016年2月后我们已经调整为完全合规经营。”他还讲到,“微信永久封号对我们的经营影响很小,8月销售额比7月增长了三四千万元。”目前,云集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已是“云集”。

  难消的涉传疑云

  在收到罚单后,云集否认传销,并称交罚款只是为了“交学费”,但传销阴影始终伴随着云集。

  这皆是因为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分销模式,只要分销模式存在,风险与质疑就始终伴随。

  基于多级分销模式,创业初期的云集在用户量上实现了高速膨胀。会员费虽不便宜,但云集的消费主力还是付费会员。

  如今付费会员费从365元涨到398元,邀请人和被邀请人分别能拿到80云币、40云币,可在云集平台抵扣现金使用。肖尚略称,调整后的云集店主只能赚取卖货的收益,并增设了第三方服务商模块,为店主提供培训与服务,云集则根据综合业绩,向服务商支付培训和服务费用。

  资料显示,云集目前已与5家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服务经理负责组织课程、培训会员,教授他们如何使用App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集共有超过7万名服务经理,大多数服务经理同时也是云集会员。

  但是,据《中国企业家》杂志了解发现,这种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调整方式,只是将多级分销进行拆分和包装。在实践过程中,云集会员内部仍有着清晰的层级晋升架构,会员的三级分销情况仍然存在。

  另外,多位云集会员表示,在通过微信好友后,她们会先给对方发两条链接、几张截图,告诉对方她们是谁、云集是什么。能否继续聊下去,全看对方交不交398元钻石会员费,“我们一般不会浪费时间,精准服务”。

  发展新会员始终是店主们的首要目标。因为“你分享给别人买,只是你个人的力量,但如果你成为销售经理了,就相当于成立了团队,有很多家分店收提成。”自然是有了新会员的加入,收入才会越高。

  尽管在云集的官方口径中,会员只有一种,会员消费行为也只有自购和推荐他人购买,但在会员用户群体中,店主到销售经理再到服务经理的默认晋升规则依旧盛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向各地下发的“关于开展涉传市场主体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2017-2019年监测发现的涉传线索为重点,做好涉传市场主体调查处置,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有媒体报道称,总局下发给某省市场监管部门的筛查名单,共涉及17家单位,排第一位的正是近期曝光度颇高的云集。

  云集为早期的野蛮发展付出了近千万罚单的代价,尽管创始人称云集已经完全合规经营,但是云集未来的涉传风险依然存在。云集在招股书中也对这种可能性预测做了说明,这意味着云集先天的基因决定了,自己短时间内是无法摆脱“传销质疑”的。

  如今,云集正处在上市的关键当口,而另一头,监管部门仍在极力阻止传销的潜滋暗长。云集能否成功上市、摆脱传销阴影?监管部门对云集的调查又将有何结论?第一直销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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