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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平安保险公司推脱责任、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019-02-28 18:00:37    北京市        点击:

事件回顾: 2008年底(十年前),平安保险业务经理薛女士向本人推荐了万能险智盈人生,阐述了该险种的优势:收益高、灵活性,可以随时增加附加大病险等。为了扩大收益率,基于当时身体情况,本人详细询问了该险种是不是可以先只上主险,这样收益率可能会高,等到年纪大了再上大病保障。业务经理说可以,并且说该保险灵活性高,只要在45岁前上就可以,超过45岁可能还要进行体检。基于以上,本人于2009年1月13日在平安保险投保了万能险智盈人生(保单号码:P011000004061660)。 2018年9月,本人(已44岁)想在该智盈人生主险增加大病附加险,业务经理让我自己去柜台办理。在本人与平安工作人员联系中才知道该险种已经于2017年停售,不能增加附加险了,导致本人现在无任何商业大病保障。自2018年10月起,本人十数次致电平安公司95511期望能解决问题,但是均置之不理。 为彻底解决该问题,本人于2018年12月6日和平安保险业务经理薛女士一起到位于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平安客户投诉部解决问题。当时,平安公司投诉部一位叫马宁(音)的男士接待了我们。我提出了,2008年底平安保险业务经理薛女士推荐该产品,并保证该险种可以随时可以增加附加大病险。平安保险业务经理薛女士也解释说是当时培训时讲的可以随时上附加险,所以我们也就这样跟客户说可以随时加附加险。投诉部马宁(音)说,公司只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会对业务员承诺的承担责任。我说平安业务员是平安公司的一员,应该代表你公司,理应承担责任,且平安公司作为大公司不应该推卸责任。马宁(音)指责平安业务员谁让你给客户说可以随时上附加险了,并且让客户自己承担,要不退保险要不去法院告。整个沟通过程中,以马宁(音)为代表的平安公司完全不承担自身问题责任,没有一点担当,完全不把客户利益放在面前,任由客户无助、无语、无奈。以上过程有录音为证。 本人诉求: 现在本人投诉平安保险公司不能审视自身责任,对客户合理诉求责任置之不理。本人诉求如下:请平安保险公司兑现履行承诺,在该险种的基础上给本人增加大病保障,并减免因专业性不足,导致本人的经济损失;若不能补充或进行相应经济补偿;并就此事向本人致歉 请平安公司以客户利益为重,切实关切用户需求,解决相关用户难处和痛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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