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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汽车质量与投诉报告称安全隐患投诉增15%

时间:2010-05-05 08:44来源:新快报 作者:
  

  新快报讯 (记者 袁平峰)近日,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车人网、清华汽车工程研究院联合发布了2010年一季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汽车产品购买半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占到一季度总投诉的67%以上,比上季度增加了9%;汽车用户因安全隐患和厂家自身生产缺陷进行投诉同比增加近15%。

  2010年一季度共收到用户投诉3390例,其中有效投诉3004例,涉及几十家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报告显示,在2010年第一季度汽车产品的投诉中,新车质量投诉继续呈增加趋势,服务收费和其他(承诺不兑现、销售欺诈等)方面的投诉有所上升,而服务态度、人员技术、配件供应的投诉则出现下降趋势。

  分析表明,相比2009年同期,汽车用户因安全隐患和厂家自身生产缺陷进行投诉增加近15%,说明用户对安全的关注度日益高涨,反映最多的问题是异响和漏油;关于车身附件和电器、发动机的投诉合计占汽车产品质量投诉的近五成,表明汽车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和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仍然存在较大问题。

  在2010年一季度中,10万-20万元车型的投诉增加明显,且热销车型占大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有车辆易熄火、异响等。投诉车主中,80%左右为首次购车。

  综合2010年一季度全国用户委员会汽车质量与服务跟踪站所有投诉、投诉解决率及用户反映等情况,售后问题处理用户口碑较好的汽车厂家为:上海大众、长安福特、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哈飞汽车。

  专家提醒

  保留书面凭据防止纠纷

  针对一季度汽车投诉问题,相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汽车产品时,在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应留意宣传资料的配置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另外,应该重视4S店对于消费承诺需要以书面的形式来记录,防止一些4S店有销售欺诈的行为发生。

  车主日常应保留维修、保养的单据,每次维修要求维修站做记录,并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还要有车主自己的签字,做到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凭据。还需要注意保养,维修时注明取车时间,防止4S店拖延交车时间。

  保修期内做好维修

  1.购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和重要零部件的工作情况,以防购车不久车辆出现问题,与4S店产生纠纷无法解决。

  2.保养和维修时,最好到口碑好的4S店或者维修站,尤其是保修期内一定要到厂家指定的4S店和维修站,并且尽量到固定的店去维修,以防车辆出现问题后,厂家和4S店不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

  3.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问题后,一定要及时向4S店或者维修站反映,即使工作人员让你先观察一段时间,也一定不要把问题拖至保修期后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

  2010年第一季度投诉统计(购车时间分析)

  6个月以内 67.6%

  13-24个月 12.7%

  7-12个月 11.4%

  25-36个月 4.7%

  37个月以上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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