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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补偿措施公布 无发票经鉴别也可补偿

时间:2010-04-28 10:15来源:人民网 作者:
  

  在今天的新闻媒体沟通会上,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杜予斌公布了中石化安阳问题汽油事件的补偿原则和办法。无卡车主加油后没有索取发票,经过第三方认定组织进行技术鉴别后,也可进行补偿。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确定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第三方认定的原则来进行补偿。将本着顾客至上、高度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办法;对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据实补偿;对因93#乙醇汽油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证处、消费者协会、维修技师组成第三方认定组织,共同参与受理、登记、确认、维修等补偿工作,妥善处理故障车辆善后问题。

  补偿范围是2010年3月21日~3月31日在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加注93#问题乙醇汽油的车辆。补偿包括清洗油路、清洗喷油嘴、清洗节气门、补偿油品及其它。

  对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是加注了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93#问题乙醇汽油后遭受损失的车主,将立即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无卡车主加油后没有索取发票现象,该公司特别提出,对暂不能证明车辆损失是加了93#问题乙醇汽油而遭受损失的车主,第三方认定组织将及时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鉴别后确认确属加了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93#问题乙醇汽油造成的,按照同样办法进行补偿。经第三方认定组织鉴定不具备补偿资格的,不予补偿。

  具体补偿工作程序如下:

  1.畅通受理通道。在安阳市区设立1个集中受理点(安阳市北环路与平原路交叉口西1.9公里处路南),接待消费者现场咨询及故障受理;开通两部24小时受理电话:0372-2285806、0372-2924605,接受消费者电话咨询。

  2.受理车辆登记。消费者凭加油发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或身份证到受理点,由第三方认定组织根据车辆症状,共同对故障车辆进行认定和登记,由受理点现场工作人员开具修理单。

  3.确认车辆故障。消费者持修理单至第三方认定组织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经第三方认定组织检查鉴定,对故障车辆确定维修项目,消费者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4.故障车辆维修。汽车维修企业按照确认的故障项目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统一由我方与汽车维修企业结算。

  5.油品补偿。消费者凭直接或间接的有效证据,由第三方认定组织认定后,由中石化方开具补油单,可以提供消费者愿意接受的、方便消费者的方式进行补油。

  6.补偿结束。修理结束后,第三方认定组织、消费者及中石化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为了尽快解决消费者的困难,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承诺,力争在本新闻媒体沟通会结束后的半个月内补偿完毕。另外,对于近期新乡等地发生部分消费者的投诉,该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迅即展开调查。如果确实发现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将尽快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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