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315投诉网|中国质量万里行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汽车行业 >

买了电动轿车不能上牌办保险

时间:2009-05-14 09:23来源:新浪网 作者:新浪网
  

  晨报讯 3.5万元买来的小型电动轿车既不能上牌,又不能办保险,一上路行驶就被交警拦截。车主季先生一纸诉状将卖电动轿车的经营公司告上法庭。

  电动轿车上路屡遭罚款

  “节能、轻便、省钱”,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去年9月,季先生以35000元从江苏某电动轿车经营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外型似QQ的电动轿车。拿到车,季先生开上了路,正常行驶不到2天,车就被交警拦下。交警对季先生的这辆外形饱满有趣的电动汽车也很好奇,要求季先生按规定上牌和办保险。季先生开着电动汽车到车管所和保险公司一问,被告知:他的电动汽车因没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生产许可批号,不能上牌照,也不能办保险。

  由于汽车上不了牌,季先生在正常行驶中多次遭到交警拦截罚款。电动轿车经营公司也没法解决。季先生要求解除合同,让电动轿车经营公司赔偿35000元购车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季先生一纸诉状将电动轿车经营公司告上江苏沭阳县法院。

  立法真空让案件遇尴尬

  案件审理过程中,江苏某电动轿车经营公司辩称,出售给季先生的电动汽车有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企业标准证书、生产合格证书等合法有效手续,证明产品是可以销售的,电动轿车也是国务院和发改委提倡和鼓励的新能源、环保型交通工具。公司在与季先生签订销售合同时,已明确告知季先生电动汽车没有生产许可不能上牌。

  而季先生在庭审中则认为,电动轿车经营公司卖给他的电动轿车生产厂家的质检报告、标准证书都是山东省质监部门颁发,在江苏地区不能通用。

  法官对季先生与电动汽车经营公司进行了调解,季先生坚持要求退车,汽车经营公司不肯,双方协调失败。但法院以立法存在真空一直不下判决,这一切让季先生犯了急。昨日,他来到南京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电动汽车期待详尽法规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莺认为,根据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生产管理规则》作为电动轿车生产标准的参考。《规则》要求企业必须满足15项准入条件及考核,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获得生产名录。因此,类似维权在法律上尚处真空。

  薛律师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新能源轿车发展的角度,让电动汽车使用合法化。建议车管部门借鉴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办法对电动汽车实行临时登记制度,交警部门对新出现的电动轿车车主要以教育为主,不要一味拦截处罚。

顶一下
(49)
89.1%
踩一下
(6)
10.9%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