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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油改气”出租车难过年审关

时间:2008-11-19 15:16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尹训银
    近年来,随着山东省济南市“蓝天工程”的开展,济南市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将单燃料汽车改为油气双用的双燃料车,并拿到了济南市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然而,日前有出租车司机向本报记者反映,这种改装车虽然降低了运营成本,但在年审时却碰到麻烦。

  约半数出租车已“油改气”

  济南市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向记者反映,他开着出租车到济南市政务汽车检测维修中心进行年审时,被该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审车,原因是王师傅的出租车经过“油改气”后,后备箱里安装了天然气气瓶,不符合车辆年审的相关规定,除非把安装好的天然气气瓶拆下来才能通过年审。

  王师傅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油价持续上涨,为了降低营运成本,今年5月他对自己的出租车进行了“油改气”,并且拿到了济南市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我这辆车的审车时间马上就要到期了,他们要是不给我审,我就没法继续干活了。”王师傅无奈地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家出租车公司和一些出租车司机。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共有出租车9000余辆,约有一半车辆已经进行了“油改气”。多数出租车车主面临着跟王师傅一样的情况,有的只好先拆下已安装的天然气气瓶,等审完车后再重新安装回去。“我去改装的时候没人告诉我不能通过年审,既然质监部门发了合格证,说明气瓶是安全的,应该给我们审车。”开了多年出租车的张师傅说。

  改装车不予年审有依据

  据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韩某介绍,车用压缩天然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进行“油改气”的安装企业必须具有济南市质监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由合格的安装企业改装的汽车将获得由质监部门发放的《山东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证明该车车用气瓶的使用是符合规定的。目前,济南市质监局共确认5家企业具有对汽车进行“油改气”的资格。

  济南市质监局科技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对出租车进行“油改气”是济南市政府提倡的“蓝天工程”的一项内容,不仅可以减少空气污染,起到环保的作用,还可以为出租车司机节省经营费用。济南市质监局只负责对天然气气瓶安全的检测,其余的事项由市政府协调。

  既然质监部门出具了“油改气”合格证,为何不能通过年审呢?11月14日,济南市车管所政工科工作人员迟某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属违法行为,改装后不能通过年审。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虽然有关部门对“油改气”表示支持和鼓励,但车辆年审得按照现行法律来执行。

  亟待出台解决方案

  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军表示,济南市出租车“油改气”,其安装的是在济南市政府的大力提倡下经过质监部门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因而其使用是合法的。5家企业经过相关部门认定有资格进行“油改气”,因此,应该认定出租车在这些企业进行“油改气”,不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车管部门不应拒绝为车辆年审。

  有关人士指出,法规总有滞后于现实的一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用何种燃料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在推广双燃料汽车,出租车“油改气”应该说是合理又合法。为了绿色汽车的健康发展,济南市有关部门应该对此认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让环保经济的“油改气”业务健康运行。

  编后 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上涨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近几年,不少城市的出租车进行了“油改气”改造,由单燃料车变为双燃料车。改造之后,不少车辆在运营中陷入困境,除上文所述的车辆年审尴尬外,有的城市由于加气站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致使出现加气难甚至加不上气的现象,一些出租车无奈之下又重新改为单燃料车。这表明,在制定相关配套办法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一致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出租车“油改气”既节约成本,又有利于环保,是值得推广的好事。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政策与措施的协调配合,科学决策,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这样,才能将好事彻底办好,促进市场发展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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