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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身份证遗忘营业厅 被银行依内部守则销毁

时间:2009-12-23 10:0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陆建銮 曾繁莹
  

  “我的身份证被银行剪掉了!”近日,市民赵先生到花都狮岭某银行支行办理转账业务,因柜台业务员失误,赵先生身份证未被归还。当赵先生发现并于次日前往索取时才得知身份证已被“剪断”的信息。银行表示剪掉身份证是银行员工守则,必须清理过夜遗留的身份证,确保信息不泄露。昨日上午,银行经理正式代表银行向赵先生道歉。

  到银行转账身份证未被归还赵先生是湖南长沙人,在广州从事通讯设备行业。12月10日下午4时,赵先生到花都狮岭金狮大道某银行支行办理转账业务,将两笔生意经费共3万元转去梅州。

  一切办理妥当后,柜台业务员称已给赵先生业务单据,赵先生拿到后就离开了。回到家后,赵先生发现,身份证找不到了,他开始怀疑银行没有给回他身份证。他立即赶回该银行,可是银行已经关门。

  寻找身份证一星期

  次日,也就是12月11日一大早,赵先生赶到银行找身份证,他在柜台没有找到前一日给他办理业务的业务员,就随便找了一名柜台业务员询问。该业务员给赵先生的答复是:“没有身份证留在银行。”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赵先生说:“我仔细想了很久,应该就是银行没给回我。”赵先生称,身份证丢了他心急如焚,“生意人,没有身份证,合约都签不成。”12月11日和12日,赵先生多次到银行索取身份证均未果。

  “13日,我原本要跟人签约一单生意,由于没有身份证,后来就签不了了。”赵先生称,为此他也受了经济损失。“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我回长沙老家补办身份证。”

  疑点:业务员“撒谎”

  “我还是心有不甘。”赵先生说,他还是认为身份证是银行没给回他。20日,赵先生碰到一个客户,谈起因身份证丢失而蒙受损失。赵先生的客户惊讶地说,“身份证?那天我看到你只拿了张单就走了呀,没拿身份证。”原来这名客户,当日就在赵先生身后排队。

  赵先生12月21日再次到银行找到了当事的业务员。“她不肯承认没有归还我身份证。”赵先生说,“我说了我有证人”,业务员才承认身份证是在银行。

  银行:销毁证件是员工守则

  昨日上午,赵先生再次来到了花都狮岭某银行支行。这次银行的一名经理出面接待了赵先生,该名经理拉着当时给赵先生办理业务的业务员过来,一起郑重地给赵先生道歉。银行经理确认,业务员没有把身份证归还给赵先生,工作失当。银行经理还作了详细解释:“赵先生21日再次来到银行找到当事业务员时,她开始没认出赵先生,所以没有解释清楚事情。”银行经理愿意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银行经理解释道,“凡是遗留的身份证过夜,我们的员工必须要用碎纸机剪掉,因为我们担心客户的信息泄露,也怕有员工利用这些信息做盗取、诈骗。”银行经理说:“实际上,遗留银行卡和存折在3天内没人来认领,马上用碎纸机剪掉。该规定是为了确保客户的利益,也是确保员工守法,这个规定是总行的规定,其他银行也有类似的做法。”

  客户:没有经我同意凭啥剪证

  “这是霸王条款。”在听到银行解释剪掉身份证的规定后,赵先生立即表示了不满:“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身份证给剪了,银行凭什么可以这样做?”赵先生已经报案,与银行的协商没有最后定下来。

  银行经理称,银行的规定是出于保护客户的权益,也希望客户能给他们提点意见。

  律师:唯公安局有权剪身份证

  省人大代表,国鼎律师事务所朱列玉律师表示,身份证作为个人财物,一旦遗留,银行捡到的话,是负有保存、归还、送归公安机关的义务,银行擅自销毁,属于侵权行为。公安机关才是身份证管理的部门,他们才具有管理、处理、销毁等权力,银行擅自销毁身份证也会扰乱公安机关对身份证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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