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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举报奥克斯,球员可以当裁判吗?

2019-06-11    界面新闻        点击:

  距离6·18电商大促还有一周多,以格力为首的空调企业已率先“打”了起来。

  6月10日下午,格力在微博贴出一张《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一时引发了不少舆论关注。

  格力在这封举报信中称,要向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问题,称经格力实验室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格力认为此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格力的微博也同时@了中国市场监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官方微博。

  不仅如此,格力还列举了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市场零售额TOP 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其中有两款奥克斯的“不合格”产品去年一整年线上零售额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举报奥克斯的原因,格力方面表示是由于”有很多消费者向其表示奥克斯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因而激发了格力用自家实验室检测竞争对手产品的行为,并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加以认证。

  仅凭格力单方面的说法,目前还很难断定奥克斯的产品是否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况且所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底是谁,公告里也并未指名道姓。

  但奥克斯的用户为何会向格力抱怨前者的产品问题,又是什么原因驱使格力以如此激进的方式指责、举报奥克斯,而非其他品牌?这些问题在没有找到确切答案之前,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公关战,甚至是营销战。

  在格力的发展史上,凭借对本家产品品牌和技术的深度自信,格力的当家人董明珠曾多次对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进行过公开抨击。这当中既有格力的老对手美的,也包括”新对手“奥克斯、小米等等。

  针对美的的“一晚一度电”产品宣传,董明珠曾公开炮轰:“类似这样的技术,还可以去领国家科技进步奖,用这样的头衔来欺骗我们消费者,我认为是悲哀的事情。”董明珠甚至将美的收购库卡形容为“小偷”,称“从来不认为买一个技术,能让一个企业成长壮大。企业买技术就好像小偷不经过努力直接索取。如果一家企业是小偷,它就永远是小偷,不可能当领导,只能逐利而行。”

  格力与美的长期以来积怨颇深,或因专利问题,或因人员挖角问题。对奥克斯的抨击,某种程度上也有着格力打击美的的影子。

  去年4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格力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称奥克斯侵犯珠格力的空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需立刻停售侵权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4000万元。对此,董明珠强调,格力对侵权保持“零容忍”态度,将为保护知识产权奋斗到底。

  今年3月,董明珠在一场新浪举办的活动上还提到,“现在奥克斯天天在我这儿挖人,甚至挖的人过去改名换姓,怕我们追究。这样的人都在,你认为我们怎么办?”在董明珠看来,能带领格力取得今天的成绩来之不易,是通过不断的“斗争”和努力得来的,因而必须用尽全力保护成功果实,即使这种保护措施不可避免地得罪竞争对手。

  董明珠一直在给格力戴上一顶充满正义之感的企业道德大帽,也许其产品本身和市场份额优势明显,但这种激进的“攻击”行为很容易被外界解读为是格力面对竞争所产生的“紧张”和“不平”。

  从2016年到2017年,奥克斯在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直线提升,一改以往二线空调品牌身份,甚至会在某个电商大促期间快速登顶。奥克斯集团董事长此前曾表示,奥克斯6年电商销量增长近56倍,未来将实现销量每年增加35%,到2022年销量达到5500万套以上。

  观其打法,无非是较低的售价和较高的性价比,但也正是这种“看天看价”的空调市场特性,给格力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压力。在销售承压的状况下,格力必须要做出反击,以正义之名也好,以营销之名亦可。

  对于格力这种借“举报”反击竞争对手的行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表示,举报竞争对手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企业的合法权利,但如果举报的信息存在不真实或者夸大的,企业可能侵犯其他企业的法人名誉权和商品信用权。如果是实名举报,有证据,有法律效力,有关部门应当调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是举报的重要依据,但只有参考价值,有关部门如果调查,会重新进行检测。

  截至目前,奥克斯方面也已发布声明,称“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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