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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费升级”才是对新经济物种的正确解读

2018-09-07    齐鲁网        点击:

  9月6日,在商务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称:近期社会上出现榨菜、二锅头销量上涨、出门共享单车、购物拼多多等现象,有人认为这是“消费降级”。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作出了回应,他指出关于“消费降级”的说法有失偏颇。当前市场出现部分大众化商品销售较好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消费升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从选择杂牌到选择安全放心知名品牌的消费升级;二是消费方式的升级,多样化电商的发展,带动了网络消费群体的扩大,满足了中小城市和乡村新的消费群体的购买需求;三是消费观念和消费心态的升级,共享经济等新的消费形式,反映了消费者更加理性、推崇绿色环保的消费趋势。

  商务部的正式回应,其实是对之前某些非正确认知的纠偏。首先,将人们使用共享单车、购物拼多多与“消费降级”挂钩的说法,从来就是一种误读。比如,购物拼多多是一种早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商家与消费者共赢模式。在房地产领域,购买了某个开发商楼盘的业主,一旦介绍朋友购买同一楼盘,就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而且朋友也能拿到一定程度的购房折扣,这其实就是购房拼多多。

  购房等大额消费如此,那么日常消费采取这一模式就更具有可行性。尤其是通过新电商物种的运营创新,使得购物者不仅能与朋友分享“拼”在一起的多重收益,还能与之前不熟悉的朋友一起“拼团”,共同获取最大优惠幅度。这其实就将之前房地产领域的购房拼多多,从局限于亲朋好友的窄众扩散至广众,形成更大范围的购物朋友圈,也为更多人带来价格普惠。

  更为重要的是,共享单车、购物拼多多正如商务部发言人所指出的,实际上不是消费降级,而是消费升级。首先,共享单车实现了低碳绿色出行,解决了城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不仅给公众带来出行便利,更减少了石油等能耗,环保不正是大众消费观和消费模式的升级么?

  与此同时,新电商物种带来的购物拼多多模式,本质上是科技和服务创新。以往,电商主要服务于城市人群,而八亿农民基本被遗忘。而新电商则通过人人乐见的“拼”,实现了电商覆盖边界的高效扩张,让八亿农民共享电商红利。这是代表消费趋势的电商升级。

  而新电商通过“拼”连接不同群体的共同爱好,实现爆款品类的精准推送和大规模投放市场,让更多人高效率、低成本获取送需要的商品,不仅促进了实体经济在大数据、用户画像和定制化生产基础上的回暖,更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城乡壁垒,使得消费逐渐走向城乡一体化——农村居民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上广白领,共“拼”某个心仪商品,而且花的钱更少,也就是说,无论白领还是农村居民可支配用于其他消费领域的收入间接增加了,也能进一步推动更多领域共享新电商带来的“溢出效应”,实现国民消费经济的总量提升,这就是社会宏观层面的消费升级。

  共享单车、新电商都是新经济物种的代表。新经济是建立在信息技术革命和制度创新基础上的经济持续增长与低通货膨胀率并存。 提供价格相对更低且高度个性化的产品,让不同消费群体都能在同一平台上满足所需,对于社会资源的利用率也同步提升,从而对市场生产力和社会消费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街边随处可见、人人可骑的共享单车,到服务数以亿计用户、包括以往不会上网、购物的中老年用户的新电商,堪称智能化、大众化与便民化三合一的创新结晶。它们实实在在地推动着中国科技驱动型经济的成长,也必将在消费升级中提供越来越重要的贡献,服务更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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