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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连发7次风险预警,你还进口这玩艺儿,真把住关了吗

2018-08-20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今年以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7次发布&更新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预警

  海关总署8月14日发布的最新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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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同类的相关产品

  仍在顺丰电商平台上

  进行售卖且信息模糊

  没标明来自哪个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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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本着忠言逆耳的原则

  给快递行业大哥大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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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核实事情的真伪

  避免有法律方面纰漏

  有一位神秘买家现身

  TA于2018年8月上旬

  在顺丰的电商平台上

  专门进行了一次交易

  并保留了所有的证据

  消费维权故事

  由此拉开帷幕

  1.购买新西兰青口贝

  作为一名资深的吃货

  看到支付宝生活号上

  顺丰发布的促销信息

  口水差点滴落键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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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动不如行动

  毫不犹豫下单

  妥妥的次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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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动不如行动

  毫不犹豫下单

  妥妥的次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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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后发现不就是海虹吗

  小时候家里用脸盆盛着吃

  正常价格10块钱3斤左右

  新西兰的咋就88块钱2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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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那里全是蓝天碧海

  质量与营养肯定一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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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咦?什么地方感觉不对?

  仔细看了下包装袋

  信息有点不对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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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从海里到碗里吗

  那就应该是生鲜的啊

  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

  居然是2018年4月份

  广告说新西兰-中国

  实际上是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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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G,这么贵的新西兰青口贝

  感觉就是冷冻了4个月的海虹

  山东日照的海虹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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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贻贝,学名Mytilus edulis

  亦称海虹,也叫青口

  是一种双壳类软体动物

  壳黑褐色,生活在海滨岩石上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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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继续追踪问题多多

  搜索“新西兰青口贝”

  发现了海关总署发布的

  新西兰贝毒爆发的风险预警

  顺着内容找下去事儿还不少

  海关总署

  4月至今发布了7次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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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在其它的网站上

  发现了2017年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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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预警说的是部分海域

  偌大的新西兰,南岛+北岛

  买自安全海域的概率相当高

  但是伤心了,万万没想到

  包装袋上找到了这个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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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O81是啥玩艺儿

  渔业捕捞海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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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兰国家周围

  正是FOA81区域

  那么,另一个PH159呢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

  找到的编号PH159是关于企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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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工厂在Blenheim了

  就是汉译的布莱尼姆吗

  请看下面的新西兰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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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的风险预警

  就与这个区域有关

  且PH159是加工厂

  (下图红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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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神秘买家的疑问

  看到了这么多

  整个人都不好了

  就想问一问电商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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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对产品审核把关的

  怎么确认产品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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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标注的生产日期

  与盐田入境证明不一致

  你们为啥不用标识证明

  产品的养殖区是安全的

  不在贝类毒素爆发海域

  @顺丰老总王卫

  从快递做到电商

  正在成为新的跨界之王

  你平时日理万机工作繁忙

  文中说的事儿可能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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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丰投诉解决率达到83.33%

  今年收到156起解决了130起

  高于我平台70.2%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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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衷心希望你在进军电商道路上

  也能像送快递一样专业又敬业

  给中国电商行业带来一股清风

  最终成为跨境电商的品牌象征

  5.结束语

  其实并不仅仅是顺丰一家

  去某猫某东搜索相关产品

  无一例外也都是信息模糊

  甚至有的产品根本没标签

  只有十分简单的产品描述

  没体现风险预警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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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诚希望更多的跨境电商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消费者也要具备相关知识

  避免上当受骗吃坏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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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汇总

  今天的案列中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进口产品的原产地标注问题。按照我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相应产品只要求标注到国家或地区,而案例中的产品对应预警上爆发疫情的各个郡县没法对照核实,但是这也是现有法律允许的,也只能建议加以标注,确保知情权。

  二是进口产品的性质标注问题。具体到进口水产品,对消费者而言,要求标注养殖还是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捕捞的要标注捕捞海域、养殖的标注国家原地区。但是,按照现在的规定,预包装产品则直接执行标签国家标准。如果产品进口时为预包装产品,那么产品不执行不标注“养殖”,法律上是没问题的,建议顺丰加以把关,在宣传上不要隐瞒细节,将标注具体化,尽量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议经营者在进口食品经营过程中,尽量将产品的原地标注详细,将产品性质标注清楚。使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有没有中文标识。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辐照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对使用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按照要求,食品标签的中外文需一一对应。

  二、有没有由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证书。证书相当于进口食品的身份证,证书内容包括品名、品牌、包装种类及数量、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到货地点、到货日期、启运地、卸毕日期、运输工具、检验日期以及对产品质量和中文标签的检验结果等内容。

  三、选择声誉较好的平台交易。像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网络平台进行购买,对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的要拒绝购买,谨防上当受骗或者买到假劣产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葛友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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