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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仪和保健品是主要“坑老”产品

2018-03-02    中国新闻网        点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空巢或独居老人增多,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身体机能下降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骗取钱财。很多老年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因缺少购买信息和未留存相关证据,导致维权困难重重。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报告,其中就提到老年人消费陷阱多,治疗仪和保健品是主要“坑老产品”。

  据了解,2017年8月,湖北省巴东县信陵消费者委员会分会接到消费者邓女士的投诉,邓女士家中的老人是尿毒症患者,2017年7月底,有一销售团伙在巴东县白土坡菜市场旁销售某品牌电位治疗仪,每台售价8000元,称可以治疗各种疾病,家中老人听信后花费5000元买了一台。但邓女士咨询医生后得知,尿毒症患者不能使用该治疗仪,而且该产品也没有治疗功效,于是跟销售方协商退货,但销售方拒不退款。后经信陵消委分会调解,销售方同意退回消费者已付货款5000元。

  2017年1月,消费者元女士到福建省光泽县消委会投诉,称在光泽县某营养自助工程店购买了3800元山药多维粉、铁棍山药粉,当时商家宣传说产品能治病,连癌症都能治好,对治疗肾病也很有效。元女士信以为真,当即花费3800元购买了山药多维粉、铁棍山药粉等产品。按要求服用几个月上述产品后,元女士的肾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元女士要求商家退款和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消委会认为商家销售的保健产品系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在销售和宣传过程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而商家在销售该产品时若有若无的暗示了其产品能治愈多种疾病,甚至包括癌症,对元女士构成了误导,因此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退还元女士所购买的产品款3800元,并补偿元女士1200元营养费。

  报告指出,老年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虚假宣传问题突出,口头承诺难留证据。市面上很多药品刻意标注出虫草、灵芝等药材,有的药品还打出少数民族旗号,如蒙药、藏药、苗药等。还有一些药名点出同仁堂、宫廷等知名概念做担保。经营者为了推销药品,以专家或患者名义现身说法,用不科学的论述渲染药效,标榜疗效快药效绝,刻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

  二是供货渠道不正规,药品质量无保障。经营者通过非法渠道购进中药、中成药,或者不具备资质,无证生产、销售药品。有的中药材中甚至存在染色、增重、掺伪、掺杂等问题,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三是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特殊销售。利用老年人治病或保健心切,渴望得到专家、医生指导的心理,采取低价旅游、免费体检、免费咨询、养生讲座等方式以虚高的价格向其推销产品,特别是所谓的中药、中成药和保健食品。

  四是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售后服务形同虚设。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以邮寄方式送达,没有销售凭证,没有发货地址和联系电话,在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货时,售后服务人员会以主治医师的身份劝说消费者继续服用,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以技术手段屏蔽消费者电话。由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发生纠纷后消费者根本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消费者享有的合法退换货权利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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