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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区域经理获刑:网购PS证照助黑店加盟

2017-11-21    中国网        点击:

  “饿了么”公司区域经理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利用PS证照骗过公司的审查,让多家“黑店”顺利加盟。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对这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从事PS业务的网店店主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8月,胡某在“饿了么”平台担任区域经理,管理上百家店铺。因为公司有发展新餐饮企业的指标要求,胡某便指派手下相熟的送餐骑手文某在平时帮忙留意区域内新开的小餐馆,以便及时将其“收入麾下”。

  骑手文某按照胡某的要求,不断为“饿了么”平台牵线搭桥推荐餐饮店铺,期间他向两家店铺分别收取了1500元的好处费。

  但胡某很快发现,由文某推荐的几家小餐馆都存在证照不全的情况,而按照规定,这些商户根本没有资格在“饿了么”平台上线。但为了完成KPI指标拿到奖金,胡某非但没有拒绝这些“黑店”,反而向餐饮店老板们承诺:“只要你们同意加入就行,其他事情我来搞定!”

  身为“饿了么”的区域经理,胡某熟知公司的店铺上线流程:只要提交包括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材料电子件,并通过审核即可上线。所以,只需要搞到足够“真”的证件,就可让实际上没有资质的“黑店”顺利加盟。

  于是,胡某在淘宝上找到了一家专门从事PS业务的店铺,网店店主邹某则按胡某要求,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到营业执照电子件,一共制作了43份虚假证件。用这些伪造的证件,胡某成功骗过公司的审查,让多家“黑店”登陆“饿了么”平台。

  经案发后调查,2016年7月至2016年底,胡某如法炮制,不仅帮不符合入驻条件的餐饮店铺上线,还上线了多家根本无人经营的“虚拟餐厅”,为此,“饿了么”公司还向这批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人民币3万元。

  就在胡某以为高枕无忧坐收渔利的时候,经其造假上线的非法商铺中,有一家因顾客投诉而被查封,导致生意一落千丈。巧的是,该店之前曾向骑手文某交过好处费,店主便以为可以通过胡某解决此事而重新上线。而胡某则向其表示,自己没收过好处费,也不能帮其恢复上线,并暗示“作为黑户,就要有黑户的觉悟”。

  于是,这位愤懑的“黑店”店主干脆向“饿了么”进行了多次投诉。“饿了么”公司随即展开内部调查,果然发现平台的店铺申报证照资料中存在多套伪造的虚假证件,有20余家商户近50张证件照片有明显被人伪造的痕迹。最终,“饿了么”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淘宝店主邹某也被警方抓获,他坦言自己于2016年6月才开始从事PS业务,范围包括印名片、抠图、相片美化。2016年8、9月间胡某让他帮忙伪造电子版证件,并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样本照片以及预备上线的餐饮店铺信息,让他将样本里的商户名称修改成胡某提供的店铺名字。“帮他PS的证件都是成套的,一套25元……我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我伪造营业执照,当时也不清楚我伪造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机关证件,只想着赚钱,没想过是否违法。”据检察机关查证,胡某到案后提供的46张证件中,有43张涉嫌伪造,包括2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20张营业执照。

  普陀法院一审宣判: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邹某共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邹某实施的伪造证件行为,与胡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基本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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