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山西省 点击:次
我于2014年10月9日购买了国航1月27日20点15分从三亚飞往北京的CA1346航班两张,票号为999-2346991880 ,999-2346991881 。但在10月底国航告知航班时间调整到20点35起飞,0点40到达。因为我要赶乘火车,怕时间紧张要求国航退票或者改签至前一班次航班,国航不同意称航班起飞时间推迟在三十分钟以内不能改签或退票。没有办法,我在1月份通过航旅纵横客户端观察该航班飞行情况,起飞时间比20点35还要晚很多,于是我选择重新购票选乘其他航班。 1月27日我通过航旅纵横客户端看到航班比20点35起飞晚了57分钟,较原定20点15分更是晚点了77分钟,而到达时间也比原定0点15晚了39分钟。 我于1月27日晚与国航95583联系,国航同样声称只要比起飞时间晚30分钟即可申请非自愿退票,即可全额退票。但由于我的机票是在其代理商“达志成航空”购买,所以需要与代理商联系退票。与代理商联系代理商称需要开具延误证明,但国航95583称无需开具延误证明,代理商直接在其系统直接申请退票即可。但国航代理商“达志成航空”坚持称需要延误证明,于是我请朋友在三亚机场候补柜台开具了延误证明。我向代理商提交延误证明后代理商先是称系统问题无法提交退票申请,让我在2月份再提交。我在2月提交,代理商称根据国航内部通知,需要关舱门时间晚于30分钟才可以退票。国航之前一直说的就是起飞时间晚于30分钟,但国航于近日修改了统一口径,声称关舱门时间晚于30分钟才可以退票。代理商让我联系国航投诉,国航让我告诉代理商请代理商联系代理商的上级部门代理人办公室,现在代理商和国航互相踢皮球总之就是不退票。扫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