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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八宗最”

时间:2011-03-14 10:26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高子新
  

    消费者认栽最多的行业:快递

  2010年,投诉增长最快的行业——快递,除因行业发展迅速外,管理不规范,法律缺失等是造成投诉不断增多的根本原因。

  从投诉案例分析,很多投诉伴随多种原因,如投诉货物丢失或损坏的同时,伴有服务态度差、延迟等问题。下图展示了2010年受理的投诉行业原因分析。


  从图表来看,送件时间延误是主要问题,其次是服务态度,货物丢失和损坏所占比例也很大。为什么消费者对于快递侵权最认栽呢?从实际案例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无法可依。由于快递业的迅速发展,而至今我国没有《快递法》出台,即使是快递行业的国家标准也没有,很多司法案例只是参照《邮政法》与《合同法》进行判案。当用户认为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可依照的行业法律标准。

  其次,霸王条款大行其道。凡是与快递公司发生过业务关系的消费者都知道,每次签发的快递单背面都印有快递公司的规定条款。如果用户签发快递单,视为默认此合同。一旦出现问题,赔偿数额会按背面条款执行,然而很多货物的价格是远超过规定的赔偿额度的。

  如果用户认定为格式条款,没有参考价值,但现行法律中也无法可依,消费者只能认栽,否则必须出价几倍或几十倍的快递费为货物保值。

  第三,维权成本大于违规成本。快递公司违规,比如延误、损害或丢失货物,一般是赔付几倍的快递费,最高成本不过千元。而消费者如想讨回被损货物必须通过法院起诉才可。因为即使投诉,维权部门也很难找到可依据的相关法律,不能为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然而通过法院,则手续繁琐,会耗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财力和物力。另外,如果被损害的是货物,还有市场参照价格,有赔偿依据。如果是重要文件,其价值无法衡量,获得赔偿是难上加难。因此很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只能自认倒霉。

    投诉人最无奈之事:撤诉

  这是发生在我社投诉部的一个怪现象。消费者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中心网站上投诉之后,有个别人要求撤回原投诉。当问及原因时,有的支吾不语,有的态度坚决,也有人道出详情,说商家要求撤诉后才可为其解决问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经我们调查,这是消费者不得已之请求。很多情况下是被迫的。原来,用户在投诉之后,商家为了避免名誉上的损失,以解决问题为条件要求用户撤回投诉,否则不处理。用户无奈,向我们提出“不情之请”。

  商家为维护名誉,撤掉投诉,本无可厚非,但至少应以为用户负责,改善服务和产品质量为前提。

  如果以用户利益为要挟,而且对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没有任何改善,这是不容谅解的。这样的企业是不负责任的企业。

    消费者最痛心之处:法律仍不够完善

  由于经济快速的发展,很多领域出现行业发展过快,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出台较晚,甚至存在法律空白。由于无法可依,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矛盾时,商家会钻法律空子,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消费者权益被丢弃一旁。

  当消费者投诉至消协、媒体等维权部门时,由于无法可依,维权部门也很难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这时,消费者最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站出来,为其主持正义。但据消费者反馈,他们投诉至相关部门的邮件、信函经常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除无法可依外,也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比如2010年就有企业明确表示售后服务没有严格执行三包法。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分析原因,是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还是违法不究呢?

  如果这样,企业会认为违法成本低,不依法办事也可正常经营。损害最大的还是消费者利益。

  司法是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最终武器。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希望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无法可依,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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