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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市充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2-01-31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充电产品(充电式手电筒、充电式台灯、充电式探照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了2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 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本次抽查有2产品不合格。标准要求固定带电部件的材料在针焰试验下自燃不能超过30s,而两个批次的产品的固定带电部件自燃时间均超过30s。

    2、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本项目针对充电式产品所带的独立充电器,不合格产品的充电器在电气强度试验时出现击穿现象。

    3、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该项目要求固定带电部件在125℃球压试验时压痕直径不能大于2mm。

2011年广州市充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综合判定不合格项目
广州林达照明工业有限公司环保电筒林记6612-4型Jun-11不合格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
广州林达照明工业有限公司防水探照灯水王D88-32011不合格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

2011年广州市充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综合判定
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手电筒(LED-929)DP久量LED-929Jul-11合格
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充电式台灯DP久量LED-620Aug-10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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