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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农机配件盲目生产 农户损失严重

2013-05-21    中国质量万里行    陈鹏    点击:

  “无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有规矩和行为制度。具体到当代社会中,企业生产的产品要有相应的标准,企业的经营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讲究诚信,这一切都应当在“规矩”这个框框内,整个社会才会在“方圆”中和谐运转。

  近日,中国中国质量万里行接到河南一播种机厂的投诉,称其采购的河北霸州市丰收农机配件厂生产的花生播种器因质量问题造成巨大损失。记者随即与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丰收农机配件厂取得了联系,发现该厂生产的产品并没有相应的企业标准,完全凭借经验生产,结果造成巨大损失。
  播种机厂负责人王鲁春告诉记者,河北霸州是国内知名的农机配件生产集散地,他们之所以在当地采购农机配件也是冲着这个名头来的。20121112月份,他们从丰收配件厂采购了1000件花生播种器,总价款13万元左右。然后,生产出500台花生播种机销售到河南、河北、安徽等地。

  今年4月份进入到春播季节。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满怀信心地开始播种。但这500台播种机却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农户损失巨大。

  王鲁春告诉记者,播种机最核心的部件花生播种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播种机不能正常使用。质量问题表现为:该花生播种器使用钢材厚度或者材质不过关,使用中容易变形,造成不能播种;该花生播种器容易造成花生损害,影响出芽率。

  接到农户反映后,投诉人播种机厂第一时间将销售出去的播种机全部原价退还给农户,并及时调配其他产品帮助农户进行春播,最大限度内挽回农户的损失。

  据了解,500台播种机的售价超过100万元,该播种机厂损失巨大。在这种情况下,播种机厂要求丰收配件厂收回所售花生播种器并赔偿必要经济损失。但丰收配件厂方面不但不愿意赔偿,就是退货也不愿意。

  “为了避免农户损失,我们将所售播种机全部原价回收。但丰收配件厂连回收都做不到。”王鲁春对霸州丰收配件厂的做法颇为不解。

  目前,河南农有王播种机厂已将销售出去的500台播种机全部召回,损失巨大。另外,据河南南阳、安徽阜阳等地农民反映,花生播种后,出芽率极低,农民损失严重。

  因为涉及三农问题,中国质量万里行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河北霸州进行调查了解。经与霸州丰收播种机厂负责人蒋会云了解,该厂生产这种花生播种器没有企业标准,完全凭借经验进行生产。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厂设备简单,生产场地就是自家院子。

  企业生产的产品应该有相应的标准,丰收配件厂没有企业标准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很明显,丰收配件厂不符合此项规定。记者随后赶到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情况。该局一苏姓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将封存被投诉的花生播种器,待检测后,再做进一步执法。

  记者在霸州当地调查了解到,霸州是播种农机具零配件生产制造集中地,大大小小的农机配件企业多达数百家。记者现场看到除了几个上规模企业外,大部分企业都是作坊式生产。部分企业没有相应标准,质量意识淡薄。出现质量问题后,不能积极协助解决,反而推诿责任。

 “我们对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做法不满意”。投诉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企业之所以投诉,不单单是解决自己遭受损失的问题。“这里的配件厂大部分没有企业标准,今天是我们遭受损失,明天也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和农户遭受损失。”

  王先生直言,对当地农机配件厂质量监督部门应主动执法和引导,帮助他们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生产,而不是出了问题简单回复:“等待检测结果,如果有经济损失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对于霸州农机配件生产存在的企业标准缺失等问题,记者已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主要领导宋振华进行了反映,我们将关注事件进展。(中国质量万里行 陈鹏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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