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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消费者权益

2019-03-09 21:49:15    广东省        点击:

1.2018年04月21日我在阿吉豆(广州丽影广场店)购买黑色小皮包1个,消费150元。2018年11月初,皮链搭扣断损,皮面完好无损坏。2018年11月27日送去购买门店维修,店内人员提醒该店会闭店升级。维修好的小皮包会送去阿吉豆另一家门店,即阿吉豆(广州天河正佳广场店)。2018年12月20号左右联系我可以拿维修好的包,2018年12月25号我去拿包,发现包的皮面出站刮花,并且皮边有锯齿印子,明显被损坏影响使用。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返厂维修,需要2个月的时间。我考虑包已经严重受损无法使用,故答应。2019年03月06日电话告知我包无法维修,也无赔偿。我不认可!!! 2.原因:维修不当导致皮包受损,工作人员推脱责任到消费者,且受损包无法再使用!!! 3.诉求: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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