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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天价”收费遭质疑 医院坚称按标准收取

时间:2011-06-10 09:31来源:大江网 作者:
  

  “从吉安转去南昌治疗,往返才400多公里的路程,120急救车竟要收取我们4500元的费用。讨价还价后还是收了3900元,而且未开具任何收费凭证。”近日,吉安市吉水县市民易先生向大江网记者反映,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120急救车从吉安往南昌运送三名病人,竟要求收费4500元,如此漫天要价的行为让他很难接受。      

  投诉:120急救车400公里要价4500元 并拒绝开具收费凭证

  易先生告诉记者,5月28日,自己七个月大的儿子持续低烧不退,于是他当天就带儿子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检查。“后来我们就按医生的要求,在医院住了几天的院。可儿子的病情没有好转,还加重了。于是,主治医生建议我们转到省儿童医院去治疗。”5月30日下午,易先生决定办转院手续,可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让他很难接受。

  “医生说我们要搭乘医院的120急救车去南昌,不然的话去了也住不了院。当时考虑到孩子的病情比较急,而且急救车上配有一名专科医生和一名护士,可以让我们更放心。”易先生告诉记者,在决定了搭乘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120急救车去南昌后,主治医生告诉他,同行的还有另外两名幼儿病号。“当时医生让我们先出去,他和120司机单独谈了一段时间,最后提出每名病号各收取1500元的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出诊等费用。”易先生说。

  “从吉安到南昌,往返才400多公里的路程,医院120急救车竟然要收4500元,这简直是天价。因为考虑到孩子的病情紧急,我们几位家长就商量,让医院方面少收一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收了我们每家1300元共计3900元。我们要求医院开具收费凭证,医院就是不肯开。” 易先生向记者表示,按照救护车收费标准,吉安到南昌这段路程的收费最多不会超过2000元,医院明显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作为一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如此漫天要价让他很气愤。

  医院:按标准收费 发票也会在出院时开具

  400公里路程,120急救车送3病人收取3900元费用。那么,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是否是按规定收费?6月8日,记者采访了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财务科戴科长。

  “这次收费我们是根据《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标准收取的,并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漫天要价的行为。之所以一辆车同时送3病人,是因为医院当时的120急救车安排不过来,医护人员也有限。”戴科长告诉记者,为了病人能及时转院不耽误治疗,他们才这么做的。而且,他们并没有重复收取3病人的费用,只有医护人员的出诊费用是按照3病人的标准收的,而120急救车费用、过桥过路费、救护车转染病消毒等费用都只是按一名病人收的。

  6月9日上午,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120司机给记者打来电话,介绍了所收费用的名目。据其介绍,当天出车运送病人的总费用是3982元。其中,120救护车的费用是2280元(按吉安到南昌往返470公里计算:100公路以内收费标准为每公里3元,100公里之外每公里加收2.5元,即5.5元/公里。那么,470公里的收费就是:100公里×3元+370公里×5.5元=2335元,因当时是22时-6时发车,加收20%计价,即2335×20%=467元,故120急救车费用总和为:2335元+467元=2802元)、护理费900元(按病人转运外埠护送省内医务人员出诊护理费每人每天100元计算,3医护人员护送3病人,即3人×300元=900元)、过桥过路费180元、差旅费100元。

  那么,医院方面是否可以一辆120急救车同时运送3病人?对此,该司机向记者坦言,当时医院方面完全是为了病人考虑。“3病人家长都要求当天转院,而当天的120急救车就只能安排出一辆来。为了让病人及时得到转院治疗,我们才允许一起同行的。而且,当时他们都同意了的。实际上,如果是一个病人坐一辆车的话,那往返护送一次就得收2802元的救护车费、300元的护理费、180元过路过桥费和100元差旅费,共计3382元。这样,费用更高,我们也是为病人考虑。”对于易先生反映的不开收费凭证一事,他介绍,当时因为急着送病人,而且又是晚上,所以未及时开具发票。事后,病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候医院都会开具详细的收费凭证。

  患者家属对医院急救车收费提出三点质疑

  采访过程中,病人家属对于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120急救车的收费行为提出三点质疑。

  质疑一,当时车上有3名病人,而医院只按平时“一车一病人”标准配备了3名医护人员,那护理费就应该只能按平时惯例标准收取300元。而医院方面却按患者人头数共收取了3名病人900元的护理费,明显存在重复收费之嫌。

  质疑二,医院120急救车同一趟次出行却同时运送了3名病人,但随车配备的医护人员数却仍按“一车一病人”标准只配了3名医务人员。该做法是否符合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呢?

  质疑三,医院在收取患者家属每人1300元费用时没有开具任何收费凭证,也未向病人家属告知详细收费内容,存在收费不透明之嫌。

  省发改委:100公里以上部分应按2.5元/公里收费,而不是5.5元/公里

  针对医院急救车出车收费标准,记者查阅了《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其中规定,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3公里以内收取20元,3公里以外每超过1KM加收3元/KM、超过100KM以上加收2.5元/KM;22时—6时每KM加收20%计价;过桥梁、公路通行费由患者另付。

  从字面上理解,似乎医院的收费是合理的。 但是,记者采访了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后才明白,医院对收费标准存在明显误读。6月9日,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超过100KM以上加收2.5元/KM”,是指100公里以上部分的费用按2.5元/公里收取,而非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所说的5.5元/公里。同时,对于医院同时收取三位病人护理费的做法他表示理解。“毕竟医护人员要同时对三位病人进行监护,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他说。

  记者核算:医院多收三名患者共计1227元

  根据从江西省发改委核实的收费标准,记者对120急救车从吉安到南昌往返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了重新核算,120救护车的费用应为2673元。也就是说,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多收了易先生等三位病人共计1227元。

  记者核算的详细清单为:吉安至南昌往返共470公里。其中,3公里内为20元;第4至100公路为每公里3元,即97公里×3元/公里=291元;第101至470公里为每公里2.5元,即370公里×2.5元/公里=925元;因当时是22时-6时发车,加收20%计价,即(20+291+925)×20%=247元,故120急救车费用总和为:1236元+247元+护理费900元+过桥过路费180元+差旅费100元+急救车传染病消毒费10元/辆次=2673元。

  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为何对已出台多年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收费标准存在明显误读?是有意还是无意?难道这么多年来,该院对急救车超过100公里路程的收费均多收3元/公里?对于此事的进展,大江网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 叶新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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