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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协酝酿措施 以后4S店一拖再拖不行了

时间:2010-09-27 10:03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
      昨日,由中消协主办的汽车消费教育大讲堂来到河南。河南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省汽车投诉达599例,汽车消费市场存有六大顽疾。

  热闹车市背后掩藏侵害消费者现象

  近年来,汽车市场出奇火爆,但红火背后却掩藏着不完善的一面,出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现象。陶成川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599件。

  在这些投诉中,有这样一个案例:多位消费者反映某汽车在行驶中无故熄火,最多一天熄火6次,到4S店维修数次,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消费者问能否更换配件时,店方回答:“总部没有通知,不能更换。”并一拖再拖,将问题拖到超出质保期再说。

  还有消费者投诉,车子在行驶途中突然熄火,厂商不是想着怎样尽快查明并解决问题,而是一味推诿。

  陶成川说,尽管汽车熄火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熄火后,该汽车方向盘锁死、刹车助力消失,那是相当危险的。

  根据前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河南省消协总结出我省汽车消费市场六大顽疾。

  分别是:已经销售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4S店故意拖延维修时间,使之超出质保期;厂家新车型上市节奏加快致使汽车存有设计缺陷;销售时承诺很多,卖出后却概不退换;厂家宣传的油耗与实际油耗差别很大;维权纠纷中鉴定机构难寻,费用太高。

  陶成川说,我省汽车销售领域消费投诉呈现日益增长趋势,如果对此问题不加以必要的重视,必将给河南汽车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对策:正在酝酿推出购车合同范本

  据介绍,针对目前河南汽车消费市场的“六大顽疾”,结合汽车投诉处理中的经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正在酝酿推出相应措施,规范汽车销售市场。

  陶成川说,根据《产品质量法》、《河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省消协准备联合有关部门、4S店和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消法》与《条例》,最终整合形成《河南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向全省汽车流通企业推广。

  据透露,根据目前设想,《河南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对于汽车流通企业在汽车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违约责任,考虑制定详细、具体的规范,更加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汽车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纠纷处理,将考虑引入专家评定和鉴定机制,同时对汽车质量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使纠纷的处理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更易获得汽车销售商和消费者双方的认可。

  陶成川说,《河南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是河南省第一个规范汽车销售服务的合同文本,一旦全面实施,必将对河南省的汽车消费维权带来新的突破。

  提醒:多逛逛车友论坛

  目前的汽车消费市场,现行法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分尚不完善,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使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总是处于“被安排”、“被解释”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提醒,针对这种现状,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购车时,不仅要考虑价格和质量,还需要充分考虑其售后服务。

  2.购车后,条件允许的话,应经常登录一些车友论坛。“要知道,同一车型的人聚在一起,很容易发现一些潜在的行车隐患,从而及早得到处理。”

  3.当汽车需要保养或是出现故障时,切记不要随便找一些路边小店进行保养、维修,一定要到正规4S店,并切记要向4S店索取维修记录单以及其他可以收集的证据(如图片、录音、视频等),这是以后维权时的强有力武器。

  此外,陶成川还提醒,当问题在4S店得不到解决、需要维权时,也不要把对车辆质量问题的怨气、对4S店员工的怨气发泄到厂家客服人员头上,这样不但于事无补,更有可能会起到一种反作用。如果找到厂家也最终未能解决问题,建议消费者向第三方机构(如消协、12315)等进行投诉或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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