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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销售提成两年降九成 燕宝员工投诉集团违反劳动法

时间:2010-07-01 06:00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宝马在华最大经销商——燕宝集团大连员工欠薪事件尚未平息,占集团最大销量的北京燕宝又发生了巨大的风波。近日,不少媒体记者收到了北京燕宝销售人员发来的匿名信,标题为《燕宝内幕!——全体燕宝销售》,声称“燕宝集团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一切根源都应归于燕宝集团内部混乱的管理,还有很多违反劳动法侵害大多数员工利益的事情存在。”

  据了解,半个月前,为了讨要工资、奖金,以及为两年多未涨工资讨说法,燕宝大连分公司全体员工停工。大连燕宝全体中层遭集体解雇,被视为这场停工事件的导火索。燕宝集团主席麦克·马克拉蒂赶往大连,就欠薪一事进行谈判。目前,集团已同意为大连员工加薪20%,但遭解雇中层员工赔偿一事尚未达成一致。

  燕宝欠薪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宝马中国展开了大规模的网络公关,一些客观性报道被删除,但该事件仍波及到宝马在全国的经销商。其中,尤以北京燕宝反应最强烈,在署名“全体燕宝销售”的匿名信中,一位一线员工表示,“其实我知道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应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但是燕宝集团对待员工尤其是一线销售的态度已经让我们心寒了。今天我要反映的就是燕宝公司内部高额乱罚款的行为!”

  他表示,燕宝内部私自制订高额罚款的项目,对一线员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燕宝的销售顾问中没有人未被罚过款,而且罚款的项目多种多样,大到宝马中国派遣‘神秘采购调查’随时检查销售人员,如不合格罚款1万~3万元,小到平时上班的仪容仪表,如不合格罚款50元~100元。各种名目繁多的罚款,已经让很多员工对公司失去了信心。”

  在记者收到的材料中,包括11张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燕宝德国-北京通函》和一张包含56个罚款项目的“销售接待登记表”。11张《燕宝德国-北京通函》均为各种名目的处罚规定,罚金从200元到3万元不等。在“销售接待登记表”上,宝马销售人员被要求必须询问顾客“其它品牌,为什么对其它品牌感兴趣”,“竞争车型和目标车型的优缺点”,并“列举有说服力的事实数据解释比较”,否则每项罚款50元。在报价环节中,销售人员被要求“一开始提到价格时不主动提到折扣”,“顾客犹豫时有极力促进成交的表现”,并“提供客户需要的材料帮其作出决定”,否则每项罚款50元或100元。

  由于设置了上百项极为细致的处罚规定和罚款项目,北京燕宝销售人员最少每月都要交纳数千元的罚款,每月薪水被克扣殆尽。一位销售人员表示,他们的佣金已从前两年的2000元一辆车,降到现在的200~500元一辆车,如果没有完成公司的配额,最多也就能拿到200元左右。他解释说,“配额是指每个月国产车、进口车和Mini车完成的比例,比如这个月你的任务是10辆。其中5辆国产的5辆进口的,你卖了20辆进口的,那对不起佣金就不按500元算了,就按最低的200元左右算。”

  据了解,汽车销售人员的佣金提成一般为单车毛利的10%~20%。目前汽车品牌毛利率以微型车最低,豪华车品牌的毛利率均在10%以上。一辆100多万元的宝马7系轿车,毛利高达十几万元。如按10%~20%的标准提成,佣金至少上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8条中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从大连燕宝讨薪事件到北京燕宝举报风波,宝马及其外资经销商集团在业内引起了众多的争议,而宝马中国广泛删除新闻的网络清查工作,也并未掩盖住员工与资方的矛盾。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跨国企业在华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在劳动力价格的制订标准上,是否也该改改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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