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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法规将出台 90%企业面临洗牌

时间:2011-05-17 10:25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行业规范即出:90%企业面临洗牌

    事实上,对该领域的宏观约束已通过相关政策展现出来。

    2011年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其中设定的目标为:到2015年,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

    而目前工信部也在着手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的行业准入制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低于50W千伏安时的企业将不允许再立项,低于20万千伏安时企业不在允许继续生产。

    为何一定是洗牌这种淘汰方式?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家新告诉记者,这个行业不适宜将小企业简单兼并重组。原因包括:分散设厂管理松散,同时环保设备投资较高,企业分散则导致成本过高。

    “美国只有13家再生铅企业,中国再大,两三百家就足够了。”刘家新称。

    除了依靠再生铅行业的提高准入门槛,集中处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铅酸蓄电池企业处理回收电池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自己建立回收企业,二是指定处理企业。目前很多企业看到了行业前景,也进口先进设备投产,但是从建成之初就面临“无米之炊”的问题。

    业内人士透露,有可能效仿德国模式,由政府建立公共回收体系。然后指定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理。

    如在德国,只要销售铅蓄电池的企业就必须在政府登记,然后政府交由公共回收平台,对其销售的每个电池进行录入备案,到报废期系统会检查,企业是否有将应该报废的电池回收。

    但韩作樑认为,目前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将回收体系和消费体系对接,同时实行押金制度。

    “电池生产厂家是B2B的企业,和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要直接建立回收体系比较困难。”韩表示:“最容易接触到废旧电池的其实是销售商和修车厂。”所以,他认为,未来应尽快将回收体系和销售体系接洽。同时为了保障电池通过正规体系回收,可建立押金制度,如在销售电池时收取一定押金,电池报废退回时再将这部分押金返还。

    事实上,企业的清洁生产是缓解铅蓄电池污染的重要部分。据悉,5月18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将联合行业内11家企业在北京成立“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铅蓄电池清洁生产、行业自律联盟”。向全国铅蓄电池工业企业发出了清洁生产倡议,并发布“清洁生产行业自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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