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金融保险 >

·渣打理财产品说明书遭投资者批判看不懂

时间:2008-11-21 13:17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胡俊华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发自上海

  “渣打理财产品涉嫌欺诈”追踪——齐呼看不懂 渣打产品说明书竟成“护身符”

  昨日,本报报道了一名“苦主”到法院起诉渣打,法官看不懂产品说明书而无法立案一事。众多渣打“苦主”纷纷向记者表示,渣打理财产品的说明书确实看不懂,希望能在《每日经济新闻》的网站上将说明书刊登出来,让广大网友来评判“究竟能不能看懂”。

  鉴于此,从今日开始,本报将陆续把“苦主”投诉较多的渣打理财产品说明书,刊登在本报网站的专题报道——“渣打陷账户门拷问诚信”上。

  产品说明书“看不懂”

  昨日,因法官看不懂渣打理财产品说明书而立案不成的天津 “苦主”向记者描述了详细经过。

  “接待我的法官首先要看我的合同,翻了几页,直接告诉我说,这是什么呀,我都看不懂,你等一会,我给你找另一个法官帮助看看。我等了半天也不见人来。因还要赶车回天津,并考虑到这种情况(法官看不懂产品说明),(最好)还是要请律师,就走了。”

  有其他“苦主”给记者发来消息:“这位天津的‘苦主’把被告改为渣打上海总行,而不是分行,就一定能在浦东今年成立的全国首家金融庭立案。因为类似的案件很多,尤其涉及委托理财这块,金融庭才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众多渣打“苦主”表示确实存在产品说明书看不懂的问题。“产品说明书的目的,就是让投资者理解产品的,为什么要故意让人看不懂?”

  有“苦主”表示,“如果我拿这份理财产品说明书,给大街上100个人看,大部分人肯定看不懂。”苦主建议,应该把说明书挂在网上,让更多的人来评判。从今日开始,本报网站将陆续刊登投诉较多的渣打理财产品说明书。

  买产品出于信赖

  看不懂理财说明书,为什么还是购买了渣打的理财产品?昨日,那位天津的“苦主”表示,“其实那合同条款,还有产品细则说明我也看不懂。只是听理财经理一说,我认为只要看资料里的收益和风险提示就行了,具体怎么操作,哪一天是什么结算日,哪一天是交易日,还有遇到什么情况有个什么中断行使,还有挂钩什么指数等等对我们都不重要。你上面宣传了收益,还宣传了各种措施控制风险,具体怎么操作是你银行的问题,几乎和我们没有关系,我想好多虽然看不懂合同但还是签了字的客户都是这样想的。”

  该“苦主”表示,“正因为看不懂才听信理财经理的,才相信宣传资料的,所以宣传资料的误导和理财经理的误导欺骗就是很严重的行为。”该“苦主”进一步表示,“与其说相信的是理财经理,不如说相信的是渣打银行150年老店的声誉。我就是这样的。结果,被骗得很惨。”

  合同条款恐难挑漏洞

  在看到记者传真的一份渣打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后,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表示,“不要给大家一个很高的期望。”

  刘春泉表示,尽管阅读这份渣打银行的理财说明书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但“要挑合同本身的毛病是很困难的”,何况投资者在合同上签了字,“投资者到底有没有看懂说明书,就已经说不清楚了。”

  刘春泉表示,自己也认识一些在渣打银行干法律工作的朋友,他们精通业务,肯定不会在合同条款上留下漏洞。“除非投资者损失比较大,决心也比较大,愿意聘请高端律师,说不定可以找到一些合同上漏洞。”

  “至于银行在销售上的违规行为,”刘春泉表示,“对投资者来说,举证是一个困难的事情,”如果真要打官司,“银行的违规行为肯定是可以找到的。”但他表示,即便银行真的存在违规行为,最多也只能让银行接受行政处罚。至于投资者的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是另一个问题。

  “苦主”眼中的渣打天书

  一位 “苦主”展示给记者的“渣打银行沪深300中国指数挂钩可转换结构性投资”的说明书显示,该产品由“QDSN080321(A)”和“QDSN080321(B)”两部分组成,其中,QDSN080321(A)“将所募集之款项投资于境外产品——瑞银1年澳元沪深300中国指数挂钩可转换结构性票据”。

  如果 “符合到期既定条件,则QDSN080321(A)将自动转化为QDSN080321(B),所投资的标的也将由沪深300中国指数挂钩可转换结构性票据,转为瑞银1年期沪深300中国指数挂钩非保本结构性票据”。

  如果“未符合到期既定条件,理财子计划QDSN080321(A)随可转换票据到期终止,投资结束”。

  该“苦主”称,什么是“可转换结构性票据”,什么又是“非保本结构性票据”,非常难以理解。

  另外,仅合同中涉及日期的术语,就有 “交易日”、“生效日”、“到期日”、“结算日”、“观察日”、“收益支付日”、“既定交易日”、“交易所营业日”、“中断日”、“工作日”等十来个。

  专家观点

  法律人士:集体诉讼模式最佳

  一位来自某银行法律部门的资深人士昨日给记者发来短信称:“看了今天的报纸,有几点想法,想通过您转告欲打官司的‘苦主’”。

  该法律人士表示:“理财产品的纠纷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没有可参照现成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因此,第一案的胜败尤为重要,将创下相关的新的司法解释。所以,一定要准备充分。”

  “律师的选择同样也非常重要,防止出现因准备不充分或律师没选择好而把案子‘打死’的情形。目前来看,找出渣打违规行为事实并不难,甚至违法行为也找得到,但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能不能导致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这是代理律师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他表示:“感觉还是以集体诉讼为佳,集合大家之智慧、财力,可选择上海最好最适合的律师来专心致志地做这个案子。”

  刘春泉也认为,对投资者来说,最好的方式,还是效仿香港的模式,采用集体维权的方式。“如果有100个投资者集体起诉银行,由于是重大诉讼事件,作为上市银行的渣打银行,肯定要刊登公告。”刘春泉表示,一旦如此,渣打银行将面临股价和品牌形象的巨大损失。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