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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商为何害怕3·15?我们需要怎样的维权环境

时间:2009-03-10 19:29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最近想找几个家电厂商老总聊聊当前的消费与信心话题,没承想,送上门的宣传良机厂商竟死活不肯笑纳,婉言拒绝的理由只有一个:3·15这么敏感时期,能不露脸的绝不露脸,能低调的绝对要更加低调。

  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逢3·15前后,家电厂商便如临大敌。既要严防死守各路媒体揭黑打假点名曝光,更要全力防范个别刁民消费者采取极端方式投诉,还要担心某些知名不知名或公益或谋利的协会机构冷不丁的发布所谓的维权数据,避免牵涉其中引发误会。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我们这个社会的有些节日,注定是为弱势群体而设立。但是在我看来,3·15,虽然定义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但目的绝对不是让消费者以弱者的身份来投诉不公,揭露黑幕。消费权益要保护的,还包括消费知情权,包括那些坚守诚信待客理念的消费提供商的权益。

  于消费者,自身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最妥当的不是借3·15之势将矛盾激化,或以极端方式发泄消费之不公,而是张扬品质生活消费权益之保护,追索诚信服务消费平台之建设。待消费者如上帝的消费服务提供商,于3·15平台这样一个消费者聚焦关注的场合,刻意躲避只能说明对自身产品品质的信心不足。平时诚信责任口号说得多,莫如关键时候挺得住,拿得出。某种意义上,3·15场合敢不敢亮相,更是考验消费服务提供商弘扬品质信心的平台。消费者可能更赞赏能在这个节点亮相说话的勇气。比如我们看到董明珠面对国家最高领导人都敢高调打包票,缘于对自家格力空调的品质信心,和勇于担当不留后路的诚信态度。

  消费权益保护的前提和结局都仍然是消费,我不可能因为要维权了就发誓永远不会再消费。因此消费环境的建投,比之维权保护同样重要。将心比心,像我这样的消费者,在遇到一次不愉快的消费维权案后,也会不惮以最恶的心态审视其服务提供商。但是最终我们还是希望以自己的委屈,换取责任厂商的改正。我们最终还得以积极的态度敦促其改正,而不是总是叹息着人心不古,抱怨奸商太黑。

  现在的舆论环境也确实让人担心,总是将消费者与消费制造商对立起来,总把消费者推到弱势一面而忽视了消费者需要信心需要知情的一面。举个例子,最近一则“广东3成燃气具不合格”新闻吓我一跳,也让周边不少朋友担心。粗看显示广东家用燃气质量问题让人担忧,轻者难打着火、燃火“咬人”,重者发生爆炸伤人性命。涉及民生消费,质量安全当然属第一要义。但细看之下质监报告也承认,品牌燃气具调查合格率几近100%。窃以为舆情处理不能太粗暴,不能山寨有问题,就一棍子打死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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